4月27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生态环境科技帮扶工作,设立湖州、嘉兴、台州等3个设区市和丽水缙云、温州龙港等11个县(市、区)为第一批省生态环境科技帮扶驻点,各地将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环科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浙江省环科院等单位开展帮扶合作。
科技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乃至最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利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强化科技支撑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发挥科技创新在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为进一步明确推进国家“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的目标任务,调动省内外生态环境科技资源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我省已于日前制定了《浙江省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建立我省生态环境科技帮扶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新时期服务型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
具体来看,我省将重点向3个以上设区市派驻专家团队开展跟踪研究;深入全省30个以上县(市、区),为基层和企业提供精准技术服务;调动全省300名以上专家参与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举办10场以上技术培训与成果推介活动,推广50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启动一批科研项目,研发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此次帮扶内容将涵盖基层政府和企业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以及热点问题,包括水、大气、土壤、海洋、危废治理以及支撑碳达峰与碳中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整治等。
“应优先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实际生态环境问题,产出有用、管用、好用的科研成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接下来,我省将成立省生态环境科技帮扶协调小组,通过省环保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采取“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一事一议”科技咨询服务、“一难一攻”科技集中攻关、“一镇一员”科技特派员制度、“一题一训”科技培训与成果推介等帮扶模式,形成高校科研单位和市场化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包容开放、择优选用的科技帮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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