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何峰
如果你旅居海外,遇到国内有一些必须要本人亲自办理的公证业务该怎么办?回国办理的话,需要付出较高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目前,受疫情影响,回国办理更是难上加难。
为进一步满足旅居海外的我国公民的公证服务需求,近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国94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宁波市天一公证处被确定为试点公证机构。
据悉,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并在外交部试点馆所在国长期居住(指已在所在国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所在国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件,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
目前,可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包括: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国籍、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公证等。“其中,涉及处分财产的声明公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首先,为公证机构办理关联公证事项时所需;其次,当事人承诺将其手写签名的声明书纸质文本原件,通过试点使领馆或签证中心邮寄给公证机构存档。”宁波市天一公证处负责人介绍,此外,涉及处分财产的委托公证应当符合受托人是委托人的近亲属、处分遵循公平原则、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处分价款全部转入委托人本人在国内的银行账户等条件。
远程视频公证既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又为海外中国公民提供了安全的办证环境,可谓是一举多得。天一公证处已启动试点工作,专门配置独立的录音录像室、高清的录音录像设备,有效地实现对现场环境、声音等同步录制,同时开发了专门的存证平台,远程视频公证的录像可实现实时同步存证。
据了解,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业务,是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利企便民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深化改革,依托“公证E通”服务模式,持续扩大海外远程公证工作的广度与深度,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的问题,为旅居海外的我国公民提供更加优质、更加贴心的公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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