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1年印发了《“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国至少1000家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发挥县域医疗中心作用,为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布了首批纳入“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县医院名单。其中,浙江53家县医院上榜,一起来看。
县医院推荐有以下几个条件:
以脱贫地区、三区三州、原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评估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情况;
县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情况;
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落实县医院功能定位情况;
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发展规划;
地方政府支持保障政策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中期调整《县医院名单》。对未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但能力提升明显并符合推荐条件的县医院,可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荐纳入;对在《县医院名单》内,但工作进展不明显,经中期评估与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目标差距较大的县医院,将从名单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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