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宁海纪委宁波发布通报,宁海县茶山林场原场长应可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称,日前,宁海县纪委县监委对宁海县茶山林场原场长应可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应可丁身为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以串供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的发包;参与异性有偿陪侍;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财物。
应可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应可丁开除党籍处分;由宁海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应可丁简历:
应可丁,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宁海县地质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副主任,地质矿产管理处副主任,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主任,地质矿产管理处主任,木材检查站站长,茶山林场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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