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营业厅工作人员和地推团伙勾结,以帮助老年人操作手机为名获取验证码,用于注册社交平台账号,赚“接码费”。浙江海盐县法院日前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赔礼道歉。姜某某已在正义网刊登道歉信。
姜某某在海盐某手机营业厅工作,2021年3月,有个自称“站长”年轻人(另案处理)与她联系,称如帮忙注册京东、抖音、淘宝等社交平台账号,能赚每个1~9元的“接码费”。在“站长”介绍下,姜某某加入多个微信“接码群”。2021年3月至7月,她利用工作便利,在为老人办理充话费等业务时,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手机号、验证码发送至多个“接码群”,供上家注册淘宝、京东、抖音等账号,获取每组信息1至9元不等的“接码费”,非法获利4240元。据她交代,很多老人不懂操作,来办业务时把手机交给营业厅人员处理,她趁机把手机号发到“接码群”,获得验证码后再发群里,随即删除验证码短信。
4月,海盐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姜某提起公诉,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姜某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4240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赔礼道歉。海盐法院除了对姜某某处以刑罚,还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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