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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桥下空间成堆场 安全存隐患 村里称"出租为减少资金压力"
2022-07-01 06:48:00 稿源: NBTV新闻  

  近日,有市民向我们反映,鄞州区云龙镇的打石弄附近,绕城高速云龙段的桥下空间被违规占用,空地上砌起了围墙,有人将那里改建成仓库对外出租,堆放的杂物有安全隐患。

  桥下空间成堆场 安全存隐患

  上午,记者根据线索,来到了鄞州区云龙镇的打石弄附近。这里的桥下空间,已经被墙壁围了起来。一处入口被杂物拦着,在一旁的桥墩上,有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等,还有一个桥墩上贴着“禁止私搭乱建”的警示标志。走进围墙里,记者看到,里面堆放了一些杂物,还有一些管子通往围墙的另外一边。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这是周边一家木材厂的仓库。

  附近村民这就是那个木材厂他堆放东西,好像木材什么的,那一排好像是出租的,这是违法的,(上次)架子在搭的时候,给它拆掉了,高速下面不能搭的。

  在围墙的另一端,记者看到了更多类似的隔间,上面都安装了一道门,并且上了锁。透过门缝,记者看见,里面堆放了一些商品。这时,有人走了过来。

  工作人员这边是两种情况一种是500(平方米)的,一种是1000(平方米)的,还有一种就是2000到4000(平方米),这种(仓库)桥下面是所有仓库里面最便宜的,如果是工厂房,这个位置没有25元一平(方米)下不来而且他们(工厂房)还有物业费管理费乱七八糟的费用。

  这位工作人员一直强调,大多数的空间已经租出去了,剩余的空间不多了,而且自己的土地是向村里租来的

  工作人员:门上锁的都租出去了,没上锁的就没租。(记者:那好多都租出去了对呀。(记者:你们是问村里租了几年10年。(记者:这一片都是你们包下来了是吗对。

  随后,记者又在桥下发现了一处地方,不同于之前的石头围墙,这里是用铁丝网围起来的,里面堆放了管子、建材等,还有一个集装箱房屋。

  承租人:(记者:师傅你这里场地问谁租的村里问村里租的。(记者:多少一平方米)我们租的早78年了(记者:多少钱这里是3万多一年这个钱交到村里面的。(记者:这个村叫什么村前徐村。

  桥下空间管理难

  村里称“出租为减少资金压力”

  承租人的说法是否属实,记者又来到了云龙镇前徐村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

  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党总支书记 徐科:2017年之前绕城高速(云龙段)下面没有人管,经常性把垃圾渣土都要往桥底下倒,村民意见也比较大,2017年我们接到镇里通知, 把桥下空间移交给村里面进行管理。 

  徐科说,当时村里觉得,管理这么大的一片地块,压力非常大,于是,向镇里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

  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党总支书记 徐科:如果要管理的话需要相应的配套资金,集体收入其实也并不高,是不是可以对外进行出租。 

  徐科说,在征得云龙镇镇政府的同意后,从2017年起,村里将大约5350平方米的桥下空间,以每年71000元的租金,打包出租给了宁波共赢畅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用于停放小型车辆,租赁期限3年。后来,村里又在2021年年底,和宁波江北阡铭日用百货商行签订了新的协议,用于货物堆放,租赁期限1年。

  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党总支书记 徐科:我们任何合同到期之后都要跟“三资”中心进行备案的,任何东西都要符合“三清单,一流程”的一个规定的,肯定是要汇报的, 包括是五万元以上的招投标,必须要经过镇里面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云龙镇镇政府了解情况。

  鄞州区云龙镇副镇长 陈立峰:这块地据我所知是2017年的时候就已经出租出去了当时是绕城高速和云龙镇有一个协议的,就是绕城高速委托我们当地政府管理,安全 收益都是归我们镇或者村的。

  陈立峰表示,镇里桥下空间比较多,管理有难度。

  通过出租的方式,一方面给各个村里带来一定的收益,另一方面可以将这笔租金用来加强管理、巡查、种植绿化等。

  陈立峰还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签订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云龙境内桥下空间管理移交协议》。

  协议中写明:

  “乙方应因地制宜建设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休闲公园场地、健身场所、交通道路、停车场等设施,在不影响桥梁安全、通行安全及日常养护的前提下落实管理责任”,还提到:

  “桥下空间管理移交后,乙方在对桥下空间进行利用前应将有关方案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并知会甲方;

  所涉及的相应施工项目应按公路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限期整改 加强巡查 尽快恢复桥下空间

  那么,作为桥下空间管理移交协议的甲方——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甬中分公司又是否知情呢?

  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甬中分公司工作人员:我们这个协议签出去,桥下空间管理权移交给地方政府了,就是地方乡镇了,它要造公园也好,造健身设施,这些公益性的项目是可以的,我们协议上是写明的,但是如果要弄其他的东西,比如说盈利性目的的,这种是不允许的。(记者:像他这样承包给第三方用来做仓库是不允许的对吧对这个不允许的,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之前也发现了,我们已经报给相关的执法部门,它相当于是违章建筑,是违建了。

  那么,有关执法部门又是如何做的呢?记者来到了宁波市交通执法队四大队了解情况。

  宁波市交通执法队四大队大队长 丁曙光:(桥下空间)利用之前,要由属地镇政府也就是云龙镇政府,高速公路经营业主,以及我们交通管理部门三方,对于它的一个利用, 一个设计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主要是审查它的用途以及它的安全性,是否对于我们高速公路会有影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过这个审查会们在6月中旬巡查的时候,发现了他们的行为,我们当时已经电话通知了云龙镇政府,请他们督促整改。

  对此,镇里表示,接下来,他们会要求村里限期整改完毕,恢复桥下空间。

  鄞州区云龙镇副镇长 陈立峰:我们管理的确有可能不到位各个村在出租的时候,往往没有经过高速路政的审批,有可能会产生危险,危化品,或者是有些工业东西在堆的话,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我们在工作中也会加强排摸,加强巡查,如果今后再发现同样的问题,我们将一律叫停。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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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桥下空间成堆场 安全存隐患 村里称"出租为减少资金压力"

稿源: NBTV新闻 2022-07-01 06:48:00

  近日,有市民向我们反映,鄞州区云龙镇的打石弄附近,绕城高速云龙段的桥下空间被违规占用,空地上砌起了围墙,有人将那里改建成仓库对外出租,堆放的杂物有安全隐患。

  桥下空间成堆场 安全存隐患

  上午,记者根据线索,来到了鄞州区云龙镇的打石弄附近。这里的桥下空间,已经被墙壁围了起来。一处入口被杂物拦着,在一旁的桥墩上,有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等,还有一个桥墩上贴着“禁止私搭乱建”的警示标志。走进围墙里,记者看到,里面堆放了一些杂物,还有一些管子通往围墙的另外一边。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这是周边一家木材厂的仓库。

  附近村民这就是那个木材厂他堆放东西,好像木材什么的,那一排好像是出租的,这是违法的,(上次)架子在搭的时候,给它拆掉了,高速下面不能搭的。

  在围墙的另一端,记者看到了更多类似的隔间,上面都安装了一道门,并且上了锁。透过门缝,记者看见,里面堆放了一些商品。这时,有人走了过来。

  工作人员这边是两种情况一种是500(平方米)的,一种是1000(平方米)的,还有一种就是2000到4000(平方米),这种(仓库)桥下面是所有仓库里面最便宜的,如果是工厂房,这个位置没有25元一平(方米)下不来而且他们(工厂房)还有物业费管理费乱七八糟的费用。

  这位工作人员一直强调,大多数的空间已经租出去了,剩余的空间不多了,而且自己的土地是向村里租来的

  工作人员:门上锁的都租出去了,没上锁的就没租。(记者:那好多都租出去了对呀。(记者:你们是问村里租了几年10年。(记者:这一片都是你们包下来了是吗对。

  随后,记者又在桥下发现了一处地方,不同于之前的石头围墙,这里是用铁丝网围起来的,里面堆放了管子、建材等,还有一个集装箱房屋。

  承租人:(记者:师傅你这里场地问谁租的村里问村里租的。(记者:多少一平方米)我们租的早78年了(记者:多少钱这里是3万多一年这个钱交到村里面的。(记者:这个村叫什么村前徐村。

  桥下空间管理难

  村里称“出租为减少资金压力”

  承租人的说法是否属实,记者又来到了云龙镇前徐村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

  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党总支书记 徐科:2017年之前绕城高速(云龙段)下面没有人管,经常性把垃圾渣土都要往桥底下倒,村民意见也比较大,2017年我们接到镇里通知, 把桥下空间移交给村里面进行管理。 

  徐科说,当时村里觉得,管理这么大的一片地块,压力非常大,于是,向镇里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

  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党总支书记 徐科:如果要管理的话需要相应的配套资金,集体收入其实也并不高,是不是可以对外进行出租。 

  徐科说,在征得云龙镇镇政府的同意后,从2017年起,村里将大约5350平方米的桥下空间,以每年71000元的租金,打包出租给了宁波共赢畅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用于停放小型车辆,租赁期限3年。后来,村里又在2021年年底,和宁波江北阡铭日用百货商行签订了新的协议,用于货物堆放,租赁期限1年。

  鄞州区云龙镇前徐村党总支书记 徐科:我们任何合同到期之后都要跟“三资”中心进行备案的,任何东西都要符合“三清单,一流程”的一个规定的,肯定是要汇报的, 包括是五万元以上的招投标,必须要经过镇里面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云龙镇镇政府了解情况。

  鄞州区云龙镇副镇长 陈立峰:这块地据我所知是2017年的时候就已经出租出去了当时是绕城高速和云龙镇有一个协议的,就是绕城高速委托我们当地政府管理,安全 收益都是归我们镇或者村的。

  陈立峰表示,镇里桥下空间比较多,管理有难度。

  通过出租的方式,一方面给各个村里带来一定的收益,另一方面可以将这笔租金用来加强管理、巡查、种植绿化等。

  陈立峰还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签订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云龙境内桥下空间管理移交协议》。

  协议中写明:

  “乙方应因地制宜建设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休闲公园场地、健身场所、交通道路、停车场等设施,在不影响桥梁安全、通行安全及日常养护的前提下落实管理责任”,还提到:

  “桥下空间管理移交后,乙方在对桥下空间进行利用前应将有关方案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并知会甲方;

  所涉及的相应施工项目应按公路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限期整改 加强巡查 尽快恢复桥下空间

  那么,作为桥下空间管理移交协议的甲方——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甬中分公司又是否知情呢?

  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甬中分公司工作人员:我们这个协议签出去,桥下空间管理权移交给地方政府了,就是地方乡镇了,它要造公园也好,造健身设施,这些公益性的项目是可以的,我们协议上是写明的,但是如果要弄其他的东西,比如说盈利性目的的,这种是不允许的。(记者:像他这样承包给第三方用来做仓库是不允许的对吧对这个不允许的,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之前也发现了,我们已经报给相关的执法部门,它相当于是违章建筑,是违建了。

  那么,有关执法部门又是如何做的呢?记者来到了宁波市交通执法队四大队了解情况。

  宁波市交通执法队四大队大队长 丁曙光:(桥下空间)利用之前,要由属地镇政府也就是云龙镇政府,高速公路经营业主,以及我们交通管理部门三方,对于它的一个利用, 一个设计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主要是审查它的用途以及它的安全性,是否对于我们高速公路会有影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过这个审查会们在6月中旬巡查的时候,发现了他们的行为,我们当时已经电话通知了云龙镇政府,请他们督促整改。

  对此,镇里表示,接下来,他们会要求村里限期整改完毕,恢复桥下空间。

  鄞州区云龙镇副镇长 陈立峰:我们管理的确有可能不到位各个村在出租的时候,往往没有经过高速路政的审批,有可能会产生危险,危化品,或者是有些工业东西在堆的话,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我们在工作中也会加强排摸,加强巡查,如果今后再发现同样的问题,我们将一律叫停。

编辑: 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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