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永康发布”就疫情接连发出多项通知:
关于永康市高速卡口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2022年9月10日凌晨1时左右,永康市在金丽温高速出口卡点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份10混1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样本,经追阳确认,1名广西来永人员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永康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落实流调溯源、风险人员管控、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人员在永活动轨迹清晰,具体如下:
9月9日14:47从金丽温高速永康出口下高速,
14:55—15:04在金丽温高速永康出口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
15:09—17:31在江南街道湖西村天和景园5幢2单元,
17:44—17:59在锦绣江南小区23幢2单元,
18:03回到天和景园后未外出。
与上述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地区;省外来永人员24小时内落地核酸检测,落实3天3检,核酸结果未出具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广大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扫“场所码”,并主动参与常态化核酸检测,共筑防疫屏障。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48号
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2022年9月10日,我市对五金大道、城南路、金胜路、溪心路合围区域内所有人员开展第一轮核酸检测工作,结果均为阴性。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0日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46号
为快速阻断疫情蔓延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市外人员非必要不来永返永,市内人员非必要不离永,减少跨县市人员流动。确需离永的,需凭“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
二、各公共场所按50%限流,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全市暂停夜市、集市,餐饮场所严格执行隔位就座。
三、五金大道、城南路、金胜路、溪心路合围区域内除民生类(超市、菜场、医疗机构、加油站),其余公共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合围区内人员流动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一扫三查”。
四、减少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提倡红白喜事简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原则,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提前掌握参加人员名单,规模超过50人的,需制定防控方案,并按规定报备。
五、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看守所、拘留所、中小学校、托幼及校外培训等重点机构要强化内部管控,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
六、零售药店全面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强化医疗机构哨点监测作用,严格执行测温、“一扫三查”、戴口罩等要求,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规范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分类诊疗,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隔离留观等闭环管理。规范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落实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严格工作人员假期外出管理。
七、强化铁路、公路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排查,严格来永返永人员“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发现异常人员及时按相关规定落实管控。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要严格落实车辆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场所码”查验要求,落实“健康码”异常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相关规范。
八、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管理规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九、倡导广大市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主动落实核酸检测要求,进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转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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