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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型住房保障体系托起更多人的“安居梦”
2022-09-14 07:28: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专题】喜迎二十大

芦杰(前)在义务为市民理发。资料图片

住有所居,是每个家庭最为朴素的期盼。近十年来,宁波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已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全市已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800多万平方米,累计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家庭16.4万户。

昨天,记者走进一户新市民公租房家庭,聆听他的安居故事。

“公租房让我在宁波安居乐业”

2000年,20岁的小伙芦杰怀揣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从舟山到宁波找工作。当过理发师,也开过理发店。2009年进入宁波综合执法局工作,现为该局智慧城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

“从2000年到2013年,由于工作变动、房东涨价等原因,先后在海曙开明街、三市、望春一带租过房子。受经济条件限制,刚开始租的房子又小又破,没有独立的卫生间,面积也只有20多平方米。后来结婚有了孩子后,在海曙找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1800元。”芦杰说。

直到2013年,我市最大的公租房小区和塘雅苑建成交付,共提供房源2101套。芦杰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申请了,幸运地成为了首批住户。

芦杰租的房子63平方米,二室一厅一卫,全新装修,仅需要添置简单的家电、床等物品,就能拎包入住,租金每月仅需637元,而且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给他减轻了不小的经济压力。

“解决了住房问题,后来又解决了孩子的就学问题,这让我能在宁波安心工作,漂泊的心也安定了下来。”芦杰说。在宁波的22年里,他努力工作生活,利用空余时间,参与志愿活动,先后被评为“宁波好人”“宁波最美志愿者”等,2019年还被评为“浙江省最美建设人”。

芦杰不仅自己做志愿者,还带女儿一起参加。“双休日,时常带上她去参加志愿者活动,她也曾带动全班开展义卖活动,去年她还被评为了‘宁波市新时代好少年’。”

在宁波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芦杰的心愿:“我期盼着宁波共有产权房项目能早日建成,希望到时候能申请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真正实现‘安居梦’。”

宁波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将托起更多人的“安居梦”

“紧扣‘共同富裕’目标,我市深入推进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试点,已在全省率先基本构建起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其中,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试点列入浙江省共同富裕首批试点。”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2022年,我市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在有效改善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公租房政策,截至8月底,已发放租赁补贴2.3万户,已对符合条件的4182名一线环卫工实施住房保障。

同时,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8月底,已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42万套(间),提前完成省定5万套的全年目标任务,努力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

此外,还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通过整合保障房地块在建学校、邻里中心等配套资源,统筹打造“保障房未来社区”样板。

在提高公租房保障水平方面,我市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提高租金补贴标准。出台《关于调整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区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的通知》,把最低收入家庭公租房补贴标准从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8元提高到33元,其他保障家庭补贴标准相应提高,切实发挥“保基本”的作用。

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我市制定出台《宁波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已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161份,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8.7万套(间),居全省前列。通过政策落实和住房供应的双重发力,切实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同时,我市启动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制定了《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和建设、价格和权属、准入管理、销售管理、登记与处置、供后管理、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

今年6月29日,应家2#地块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工,该项目可建设共有产权住房16万平方米,共1438套,将以中小套型为主,配置89-139平方米6档面积段户型。随着该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启动建设,将为城镇户籍家庭、新市民、青年人再添重磅住房“福利”。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保基本和促发展并举,健全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推进和加快实现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努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住房保障“宁波样本”。

数说这十年

宁波市是国内率先实施住房保障工作的城市之一。自2002年以来,宁波市相继实施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据宁波市住建局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市共建成公租房70686套(含企业投资公租房),累计实施公租房配租家庭7.6万余户;累计发放货币补贴保障5.5万余户。

近些年,宁波的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逐步从住房困难家庭群体扩大到了新市民和青年人。

目前,我市住房保障已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全市已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800多万平方米,全市累计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家庭16.4万户。

宁波晚报记者周科娜 通讯员孙佳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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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型住房保障体系托起更多人的“安居梦”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2-09-14 07:28:00

芦杰(前)在义务为市民理发。资料图片

住有所居,是每个家庭最为朴素的期盼。近十年来,宁波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已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全市已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800多万平方米,累计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家庭16.4万户。

昨天,记者走进一户新市民公租房家庭,聆听他的安居故事。

“公租房让我在宁波安居乐业”

2000年,20岁的小伙芦杰怀揣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从舟山到宁波找工作。当过理发师,也开过理发店。2009年进入宁波综合执法局工作,现为该局智慧城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

“从2000年到2013年,由于工作变动、房东涨价等原因,先后在海曙开明街、三市、望春一带租过房子。受经济条件限制,刚开始租的房子又小又破,没有独立的卫生间,面积也只有20多平方米。后来结婚有了孩子后,在海曙找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1800元。”芦杰说。

直到2013年,我市最大的公租房小区和塘雅苑建成交付,共提供房源2101套。芦杰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申请了,幸运地成为了首批住户。

芦杰租的房子63平方米,二室一厅一卫,全新装修,仅需要添置简单的家电、床等物品,就能拎包入住,租金每月仅需637元,而且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给他减轻了不小的经济压力。

“解决了住房问题,后来又解决了孩子的就学问题,这让我能在宁波安心工作,漂泊的心也安定了下来。”芦杰说。在宁波的22年里,他努力工作生活,利用空余时间,参与志愿活动,先后被评为“宁波好人”“宁波最美志愿者”等,2019年还被评为“浙江省最美建设人”。

芦杰不仅自己做志愿者,还带女儿一起参加。“双休日,时常带上她去参加志愿者活动,她也曾带动全班开展义卖活动,去年她还被评为了‘宁波市新时代好少年’。”

在宁波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芦杰的心愿:“我期盼着宁波共有产权房项目能早日建成,希望到时候能申请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真正实现‘安居梦’。”

宁波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将托起更多人的“安居梦”

“紧扣‘共同富裕’目标,我市深入推进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试点,已在全省率先基本构建起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其中,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试点列入浙江省共同富裕首批试点。”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2022年,我市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在有效改善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公租房政策,截至8月底,已发放租赁补贴2.3万户,已对符合条件的4182名一线环卫工实施住房保障。

同时,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8月底,已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42万套(间),提前完成省定5万套的全年目标任务,努力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

此外,还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通过整合保障房地块在建学校、邻里中心等配套资源,统筹打造“保障房未来社区”样板。

在提高公租房保障水平方面,我市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提高租金补贴标准。出台《关于调整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区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的通知》,把最低收入家庭公租房补贴标准从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8元提高到33元,其他保障家庭补贴标准相应提高,切实发挥“保基本”的作用。

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我市制定出台《宁波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已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161份,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8.7万套(间),居全省前列。通过政策落实和住房供应的双重发力,切实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同时,我市启动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制定了《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和建设、价格和权属、准入管理、销售管理、登记与处置、供后管理、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

今年6月29日,应家2#地块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工,该项目可建设共有产权住房16万平方米,共1438套,将以中小套型为主,配置89-139平方米6档面积段户型。随着该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启动建设,将为城镇户籍家庭、新市民、青年人再添重磅住房“福利”。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保基本和促发展并举,健全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推进和加快实现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努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住房保障“宁波样本”。

数说这十年

宁波市是国内率先实施住房保障工作的城市之一。自2002年以来,宁波市相继实施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据宁波市住建局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市共建成公租房70686套(含企业投资公租房),累计实施公租房配租家庭7.6万余户;累计发放货币补贴保障5.5万余户。

近些年,宁波的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逐步从住房困难家庭群体扩大到了新市民和青年人。

目前,我市住房保障已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全市已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800多万平方米,全市累计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家庭16.4万户。

宁波晚报记者周科娜 通讯员孙佳

编辑: 陈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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