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陈敏 实习生 沈嘉瑶
10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老年节,9月28日,宁波市举行了庆祝全国第十个老年节暨2022年“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记者从活动现场了解到,截至去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62.6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6.3%,其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21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9.6%,已逼近深度老龄化。
我市于1987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是国内进入人口老龄化较早、老龄化速度较快、程度较高的地区。截至2021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比率高出全国7.4个百分点,高出全省2.6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高龄人口22.6万,占老年人口的13.9%。预计到2025年,我市户籍老年人口将接近200万,占比达到30%左右,这意味着10个宁波人,其中3个是老年人。
为让广大老年人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这几年,宁波市把促进为老服务优质共享作为着力的重点,全力打造“甬有颐养”幸福民生品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全省第一
为让老年人“颐养有保障”,这些年,我市着力构建多层次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持续提高各类社会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自2005年以来实现“十八连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全市统一并提高到310元/月,居全省第一。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截至2021年底,全市户籍人口医保参保率99.9%,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全部资助参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地域、人群、护理方式全覆盖。
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让特殊群体福利有保障。2021年,我市为22.6万名老年人提供政府补贴的养老服务,年补贴资金1.35亿元,为90%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免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投入老年人意外伤害保费986.42万元,投保人数25.37万人;发放高龄津贴22.38万人,发放总额1.90亿元。此外,3.5万余名老年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居全省前列
为确保老年人“颐养有服务”,我市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
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市社会养老床位91025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55.97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位居全省前列;各级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979个,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老年助餐服务实现全市所有村(社区)全覆盖,每天2万余名老年人享受助餐服务。
发展老年健康服务。全市现有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29家,25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33家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以医疗护理为主、兼顾长期照护的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8883张,每千名老人5.5张。制定《宁波市老年健康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老年人防跌倒综合干预项目、老年失智症防治服务项目试点和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
支持养中设医、医中设养、医养合作和医疗机构嵌入式服务,推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全市现有医养结合机构48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签约,90万余老年人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结合服务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全覆盖。
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宁波全市居民期望寿命82.40岁,健康期望寿命72.33岁,持续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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