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省老年人参与学习的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近日,浙江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老有所学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浙江力争老年教育办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保障能力稳步提高,老年群体学习动力明显增强,实现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全覆盖,35%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堂,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达到25%以上。
健全老年教育办学体系、深化老年教育办学内涵、提升老年教育办学能力......浙江将多举措高质量推进老有所学。
健全老年教育办学体系
完善省、市、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五级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办好县级及以上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老年电视大学。加快县级以下基层老年教育资源整合,原则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只设一处老年教育学校(学堂)。加快建设“家门口老年大学”,绘制老年学习“浙学地图”,方便老年人一图获取学习资讯。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中小学等,结合自身优势,通过联合共建、师资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等多种形式参与办学和服务体系共建。推动将老年教育纳入高校服务社会考核,到2025年,全省实现50%以上高校参与老年教育办学。
同时,发挥市场作用,引导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不同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到2025年,遴选200个示范型社会力量办学点。
推动康养学融合发展,在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设立固定的教学点(老年学堂),探索开展游学和康养、文化艺术等不同类型的体验基地建设;到2025年,遴选100个示范型康养学基地。
深化老年教育办学内涵
加强老年教育优质课程开发建设。重点面向山区26县和海岛县提供线上老年教育直播课。到2025年,遴选100门老年教育特色课程。
持续建设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开展游学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培育不同类型的老年学习团队。到2025年,遴选200个示范型老年学习社团。
鼓励老年学员积极参与助力中心工作等志愿活动。结合“志愿浙江—银耀之江”行动,培育省级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者。到2025年,全省老年志愿团队达到5000个,志愿者30万人,志愿者活跃度不低于50%。
提升老年教育办学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老年教育相关专业。保护和发挥好在职老年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同等提供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机会。实施老年教育优秀人才培养工程,到2025年,培养100名“领雁”教师。
统筹规划基层老年教育办学场所。到2025年实现基层老年教育党建、师资、教学、管理、服务“五贯通”,培育200所老年教育优质校。
积极加大老年教育的扶持力度,将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老年教育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拓展老年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加大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教育的投入力度。
推进老年教育数智赋能
把老年教育融入学习型社会建设和数字社会系统,构建老年智慧学习场景,建立老年学习者身份数据、教育用户数据和应用场景的归集、共享与使用,实现远程老年教育城乡村(社)全覆盖和老年教育治理现代化。
通过建设老年教育智慧学习场景、开发数字化学习课程、打造数字化学习资源、持续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提升培训,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通过体验学习、经验交流、互助帮扶等,激发老年人学习智能技术的热情和积极性。
同时,依托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立老年人学习账户。建立学分银行老年学习积分标准,鼓励各类办学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学习积分兑换和奖励活动。组织开展“浙里美”学习先进个人推介工作,每年遴选100名老年学习达人。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浙江将把老年教育工作绩效纳入相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范围,纳入老年友好城市(县城)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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