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7746名(含山区26县专项招录计划395名)。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1月4日起,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等网站查询招考公告和招考计划,进行网上报名。
此次招考的注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时-11月15日17时。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11日9时-11月17日17时。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18日。
本次招考具有以下特点:
1.突出政治素质把关。公务员招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将对考生政治素质的测查评价贯穿招考全过程,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作为报考的基本条件。贯彻《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加大政治素质考察力度,深入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等情况,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2.全力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动组织资源向基层和山区26县倾斜,全面充实县乡工作力量,2023年县级以下机关共安排招录计划6684名,占全省招录计划的86.3%;山区26县共安排招录计划1970名,比上年增加269名、增幅15.8%。开展定向山区26县事业编制人员招录乡镇公务员,加大优秀村(社区)干部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力度,共安排234名计划,着力解决偏远地区基层机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3.树立支持就业鲜明导向。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要求,积极支持有空编单位及时补充人员,2023年全省计划招录人员比上年增加1535名、增幅24.7%。2023年继续设置面向应届生招录职位,全省共安排4179名计划专门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明确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4.深化推进分类分级考录。继续实行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考录和省市县、乡分级考录,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进程,跟进调整“行政执法类”招录职位设置,将综合行政执法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一线执法职位纳入行政执法类职位。2023年全省共推出3991名综合管理类计划、3686名行政执法类计划和69名专业技术类计划。
5.首次开展山区26县专项招录。为破解山区26县与发达地区同台竞争吸引力不足问题,在全省四级联考面试完成后,山区26县将面向全省四级联考符合条件的笔试合格人员组织开展专项招录,初定计划395名。根据四级联考笔试成绩进行报考职位人员排位,按规定比例组织面试、体检、考察。专项招录公告、职位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
6.加大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会同公安、经信等相关部门加大考试作弊行为打击力度,对报考者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规定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限制报考公务员、终止录用程序、取消录用等处理。全面开展雷同试卷鉴定,严厉打击有组织作弊、替考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刑法修正案(九)》所列情形并构成犯罪的报考人员,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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