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开庭公告,计划定于2022年11月29日公开审理贾跃亭等诉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律诉讼信息显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目前已公开涉及借款合同纠纷裁判文书共计14件,涉案金额超亿元。
企查查APP显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8日,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017年6月13日,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由贾跃亭变更为吴孟。2018年10月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将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图源:企查查
事实上,近期,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可谓麻烦不断。
据天眼查App显示,今年9月,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合计被执行总金额达3182万余元。此外,该公司还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等行为,多次被列“老赖”名单。
今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名下的908件商标进行公开拍卖,但因无人出价而以流拍告终。
而前不久,乐视控股及其法定代表人吴孟还新增两则限制消费令,申请人分别为李小璐、孙红雷,案由均涉及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从股东背景来看,贾跃亭目前仍然持股92.07%,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大股东。
针对此次贾跃亭的起诉,网友也是议论纷纷——“老板起诉自家公司,这是什么操作?”“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了?”“贾总总是能给我们整出点新花样”“估计贾老板造车又缺钱了”……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仲凯解释,这就涉及到“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相关制度的问题。与绝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也赋予了“公司”以“独立人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作为投资者向公司进行出资后,这些财产就不再归属于股东,而属于公司。相应的,“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作为法人所具有的、类似于自然人的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其基本内容包括:法人与出资人的财产彼此独立、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等。
张仲凯说,在这种制度设计下,股东与公司作为相互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各自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同时也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分别享有各自的诉讼权利。为此,股东因为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治理争议等事项起诉“自己投资的公司”,并不被法律禁止,反而法律赋予了相应的权利,现实中也比较常见。
不过,张仲凯也提醒,现实中,如果借款的事实并不真实,或者双方意图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的手段,为了实现某一方逃避其他法律责任的目的,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诉请不仅不会获得支持,甚至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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