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无障碍停车位,高峰期经常被占用。
王先生是一个残障人士,下肢行动不便,通过努力考取了驾照。不过,最近有一件事情让他比较苦恼,小区电梯门口的无障碍停车位经常被人占据。
尽管与各方协调后,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但王先生希望这个问题可以引起社会的关注。
楼梯口无障碍车位经常被占
王先生说,他在鄞州的一个拆迁安置小区拿到新房子,很开心。特别欣慰的是,靠近电梯入口处有一个无障碍停车位。
然而,好几次他去新家的时候,这个车位被其他车辆占据。
“好几次,我只能停在比较远的车位,然后抱着一堆东西,慢慢地往电梯口挪动,幸好有热心人帮助,不然真的费时又费力。”王先生表示,他知道这个车位确实不该由他独占,但希望这个无障碍车位能够真正为残疾人服务,体现对特殊人群的关爱。
记者了解到,王先生所在的小区目前有400个左右停车位,却有将近600辆车,而且由于小区车位属业主共有,目前不属于产权车位,无法固定相应的停车位,只能采取随到随停、先到先停的原则来处理。
物业和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非常理解王先生的难处,遇到停车困难也会及时帮助协调处理,但是目前确实无法强制规定这个车位只能归王先生停放。
王先生说,有时候因为无障碍车位被占,他只有把车停在已停车辆的后面,并且留下联系方式。“好几次,车主看到我是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都表示了歉意。”
目前,经过社区和物业沟通,这个无障碍车位旁张贴了告示,希望车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尽量给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便利。
各地开始立法规范
记者在不少商业综合体也看到有专门的无障碍停车位,在停车位紧张的时候,这些无障碍停车位也存在被占用的情况。
在东部银泰城地下停车库,记者就看到了明显的标志,并且标明了具体的车位,一般都靠近电梯入口,方便残疾人进出,并且留有提供帮助的电话。
记者和商场工作人员沟通后得知,如果有顾客占用了这些无障碍通道,可以拨打电话,他们会第一时间派人前来帮助,并且通过广播通知车主挪车,也会帮助残疾人车主拨打114等电话进行处理。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他们对于地面道路上擅自占用无障碍停车位且不听劝阻的行为可以实行处罚,但是对于小区和商业综合体内的违规占用,却没有相应的处理依据,一般情况下会通知车主及时驶离,把车位让出来,主要还是依靠车主的自觉意识和公德心。
实际上,各地对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使用都有不少地方法规。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违规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维护,制止损坏、违规占用无障碍设施。
今年8月,《广州市无障碍停车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对违法占用无障碍停车位行为未制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停车场经营者处罚款500元。
《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提出,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制性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擅自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王先生向记者表示,在生活中,他确实得到了很多身边人的暖心帮助,也希望通过这个事例呼吁更多车主理解残疾人的不便,希望大家不要随意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宁波晚报记者 毛雷君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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