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记者 施文
市六区中继奉化、海曙之后,江北区也准备施行房票政策。
这几天,《宁波市江北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将于12月16日结束意见征集。
按照征求意见稿所示,江北的房票政策拟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1年。
与奉化、海曙此前已施行的房票政策限定拿房票的拆迁户只能购买本区房产不同,江北拟允许房票记载人凭房票在宁波市六区(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在江北区行政区域内还可购买新建商业及办公用房。同时,也允许其他五区的房票在江北区内购房。
至于凭房票购房的额外奖励,征求意见稿中表示——
房票记载人持江北区出具的房票到宁波市其他五区购房的,房票购房奖励按购买房屋所在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奖励资金由房源所在地区政府承担;
房票记载人持宁波市其他五区房票到江北区购房,房票购房奖励按江北区相关政策执行。
征求意见稿明确,纳入房票奖励政策项目的住宅房屋被征收(拆迁)人,自房票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宁波市六区统一的房源超市中江北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或江北行政区域内新建商业及办公用房的,按票面金额(实际购房资金少于票面金额的按纳税凭证记载的购房资金)4%的比例给予购房奖励。房票购房奖励不与江北区其他购房奖励、补助等政策重复享受。
注意——这里提到的“宁波市六区统一的房源超市”,据宁波晚报“宁波楼市报道”了解,市住建部门已经在指导建设中,不日就将在“宁波市房产网上超市”上线。
据悉,这是一个专门为市六区持有房票的被征迁人放心、优惠购房服务的线上平台。
江北区在征求意见稿中透露,将由区住建局向宁波市六区统一房产超市提供房源信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商业、办公用房的购房人,提供优于市场的购房价格优惠。
同时透露,江北区进入宁波市六区统一房源超市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含江北区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需报请区政府审批准入。
按照征求意见稿,江北区行政区域内列入年度征收(拆迁)计划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及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都可以以房票形式安置。
【房票定义】
房票是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或者征收(拆迁)项目实施单位与住宅房屋被征收(拆迁)人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且生效后2个月内,由房票出具部门依申请向住宅房屋被征收(拆迁)人统一出具的电子及书面凭证。
房票应当记载房票编号、房票记载人基本信息、房票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兑付截止日期等内容。
房票记载人为住宅房屋被征收(拆迁)人。
【票面金额】
房票票面金额为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或集体土地上被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
被征收(拆迁)住宅房屋每份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出具房票原则上不得超过2张,若特殊情况,房屋征收(拆迁)实施单位报经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可增至3张。房票票面金额原则上不小于50万元/张。单套小面积的被征收(拆迁)住宅补偿安置不足50万元的,可按实际补偿金额出具1张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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