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吴向正 通讯员 彭羚
梨花风起正清明。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节日,扫墓祭祀、缅怀先祖是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那么在文明过节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发表不当言论,侮辱、诋毁英烈的行为将被追责
英雄烈士是国家的精神和脊梁,我们当今的美好生活,是他们的血汗换来的,英烈的名誉荣誉不容玷污。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等行为,将视情节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高仿冥币不能生产、销售、购买
烧纸钱是祭奠逝者的习俗,但个别不法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生产、销售的冥币,无论在大小、颜色、图案、面值等都与现行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这极大地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妨害人民币管理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那焚烧真的人民币可以吗?
清明祭扫,少数地方仍存有迷信焚烧真钞的陋习,烧纸钱时夹烧人民币的行为,不仅让自己“真心错付”,更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爱护货币,维护人民币的尊严和权威,任何毁损人民的行为都应该被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防碍人民币流通”;第二十七条则明确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祭祀烧纸要小心
清明前后,因祭祖焚香烧纸引发山林火灾的悲剧屡屡上演,不仅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境地,造成环境污染以及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文明祭祀,保林防火,切忌引“火”上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知,如果因祭祀引起火灾,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和破坏,损害了公共利益,还可能会面临环境公益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盗伐、滥伐墓地树木恐构罪
清明植树好时节,莫成树木清明“劫”。清明打扫清理已故亲人的墓地无可厚非,但将墓地周围的树木随意大量砍伐修整,可能踩到法律的红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共同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移风易俗,不可随意迁坟
摒除丧葬陋习,树文明新风。违规迁移坟墓,私自修建坟墓,违法占用法律禁止建墓的地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任何迁坟行动都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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