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施文
轨道交通7号线曙光路站南地块房屋征收项目6月13日正式启动签约。
公告张贴现场。 施文 摄
该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总户数162户,总建筑面积约12330平方米。其中,住宅136户,涉及建筑面积约9700平方米;非住宅26户,涉及建筑面积约2630平方米。
本次拟征收地块范围为:
东至惊驾路58弄(王家新村2号旁),南至曙光北路12弄,西至曙光北路,北至徐家河。
根据现场公布的红线范围图标绘。具体以政府部门发布的实际公告为准。
拟征收地块航拍现状。施文 摄
从记者的航拍画面可以看到,本次拟征收地块位于惊驾路与曙光路交叉口东南面,南边是宁波卷烟厂。地块西侧的原曙光菜场地块已经开始施工建设,北侧的原王家新村地块被列入“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房屋征收项目”,并已于去年10月完成100%签约,目前该地块已经完成拆迁净地。
根据同步发布的征收补偿方案,住宅与非住宅被征收人均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其中,住宅评估比准价格为29201元/平方米。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5%给予货币补偿补助。
住宅产权调换房屋有两处可选,一处是位于潘火街道的JD13-02-14安置地块(兴宁路与沧海路交叉口东南、星河晨光A区东侧,期房)和中河街道的YZ06-13-e3、YZ06-13-f2安置地块(四明东路与凤起路交叉口、都心里旁,期房)。
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生效后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给予签约搬迁奖励,其中住宅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签约搬迁奖励;非住宅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给予签约搬迁奖励。
根据宁波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该项目签约期限自即日起至7月18日。截至下午13:30分发稿,该项目已累计签约32户,签约率为19.75%,货币化率84.4%。
截图自“宁波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
按照规定,在签约期限内签约比例达到8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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