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董力军
“车辆都侧翻了,我真是后怕极了!以后再也不敢闯红灯、不敢超载了,教训真是太深刻了!”在海曙交警大队栎社中队,赵某不时地跟事故处理的民警说。
6月20日下午5点44分,天下着雨,赵某驾驶的小货车途经214省道黄隘村交叉路口时,不仅没有减速和礼让行人,还闯红灯通过该路口。
此时,前方自右往左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正好骑行穿越人行横道。赵某临危采取往左避让措施,但是雨天路滑,车辆往右侧翻,并与那辆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幸运的是,事故仅造成车辆受损。

经调查,这辆小货车载运的是工地上的模板,车辆核载0.693吨,实际载重9吨,超载率高达1198%。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未礼让行人,加上闯红灯、超载,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海曙交警大队副中队长王继勋说。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不抢红灯、不闯红灯,主动礼让行人。另外,货车超载如同“定时炸弹”,会增加轮胎压力,易爆胎;易导致制动失灵,引发侧翻;也会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
新闻多一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条第四项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第十一条第九项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
第十二条第六项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一次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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