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泗门分局针对夏季餐饮问题频发等情况,重点开展了企业食堂和集中供餐配送单位专项检查,连续查处了两家大型无证餐饮供应单位。
该分局执法人员检查余姚市某食品公司食堂时,发现该食堂未悬挂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其出具许可证。而其出具了江西审批的许可证作为替代,其行为已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今年1月,该食品公司与江西省某餐饮公司签订了食堂承包合同,由该餐饮公司承包该食品公司食堂,为60多名企业员工供应中餐和晚餐。该餐饮公司法制意识淡薄,以江西审批的许可证作为替代。至案发时,食堂内的刷卡机流水已经近万元。
无独有偶。不久前,余姚市某饭店未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集体用餐配送,被泗门分局查获,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警告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近日,执法人员对该饭店再次进行检查,发现该饭店我行我素,仍未整改,尚未办理集体用餐配送许可的情况下,仍从事向余姚市某电机厂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已涉嫌超许可范围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行为,配送员工餐达2694份。其行为已违反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也被立案调查。
为规范企业食堂和集中供餐配送单位经营行为,余姚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对该餐饮公司和该饭店作出了罚款5万元和76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张松高 徐晓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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