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交警开出当地首张“行人过马路浏览电子设备”罚单,对一名马路“低头族”作出警告处罚,引发网友热议。
“低头族”,指那些老是低头看手机或者电子产品的人群。“低头族”出行容易导致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的还会引发交通事故。
网络上有这样一个段子——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们在一起,你却在低头玩手机。这一调侃道出了“低头族”已成为一种“社会病”的事实。
马路“低头族”是一种怎样的存在?他们又是抱着怎样一种心态不抬头看路?地方专门立法能否进行有效约束?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进行了调查采访。
马路上低头玩手机
车辆红绿灯都不顾
一名身穿白色衬衫的男子骑着电动车在十字路口过马路时,眼不离“机”,行色匆匆。
一对牵手结伴而行的情侣在过马路时,其中一人一直在低头看手机。
一对好哥们儿边过马路边凑一起盯着手机屏幕乐呵……
这是记者今年8月18日14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与小营西路交叉路口观察到的一幕。
这里也是快递三轮车集中的地方,每一轮红绿灯交换之际,他们便“三五成群”地起步快速通过。不少快递小哥的手机夹在三轮车的机头处,如果遇上红灯,他们便在屏幕上划拉几下。当绿灯亮起,有些快递小哥一边点着屏幕,一边启动三轮车前行,对周围的路况置若罔闻。
在记者半小时的观察期内,总计有13名行人、4名电动车驾驶员、6名自行车骑行者、3名快递小哥在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有人甚至边玩手机边闯红灯。
这种情况并非这个路口独有。
当日下午,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大望桥与建国路交会处观察发现,在15分钟内,低头看手机过马路的行人超过20人,边骑行边看手机的有10人,其中一人差点与右拐车辆相撞,此时,他的手机还在播放短视频。次日18时30分许,记者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红绿灯处观察,10分钟内超过20人过马路看手机。
在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河路和莲花河南街交叉路口,记者连续3天每天观察半小时,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比如8月20日10时许,十几名行人在等红绿灯,其中有四五个人在玩手机,一名行人更是站到机动车道上,戴着耳机低头玩手游,有司机多次按喇叭示意,他才反应过来,往后退了几步。
记者在观察中多次看到,一些人低头玩手机非常“专注”——有的红灯转绿灯,他毫不知觉,仍杵在路口一动不动;有的绿灯转红灯,他走到路中间,仍不顾车流低头看手机。
而“低头族”中的外卖骑手,他们的电动车车头部位大多夹着一部智能手机,有的在导航、有的在通话、有的在看信息、有的在放视频。
“低头族”不由得让旁人为他们捏了一把汗。“真拿这些‘低头族’没办法,一点都不顾及自身安全。”不少受访者说。
北京市民田先生开车出门经常遇到“低头族”,他无奈道:“一个下雨天,我行驶至家门口的人车混行道,侧前方一名年轻人打着伞,站着不动,我用灯闪了几下,又按了两下喇叭,对方仍然一动不动,最后只能长按喇叭鸣笛,对方才有反应,原来正塞着耳机低头玩手机呢。”
成低头族原因各异
未成年人加入行列
“低头族”究竟是怎样一种心态?
在北京多个路口,当记者追上“低头族”询问“为何在过马路时还要看手机”时,得到的一些回答让人啼笑皆非。
一名刚低头看手机闯了红灯的20多岁小姑娘说:“公司老板给我发了个短信,得抓紧回。”两名小伙子一起过马路,其中一名“低头族”说:“我同伴没看手机,他能帮我看路。”一名中年男子说:“跟着大家一起走,应该是安全的。”
在马路上行走时,“低头族”更是屡见不鲜。面对记者的提问,答复更是五花八门:“走路时处理下事,一举两得,节省时间”“刚下班有点累,刷短视频放松下”“通勤时间长,路上总要干点啥打发时间”……
也有一些人无奈成为“低头族”。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民营企业上班的刘先生说,自己工作压力很大,每天都要处理大量客户的短信、邮件,还要向老板汇报工作进展,不得不经常低头看手机,慢慢地就变成了“低头族”。
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未成年人也加入了“低头族”行列。
在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与太平庄中街交叉路口,记者看到,一个被老人牵着手的小男孩,过马路时一直低着头盯着手臂上的电话手表看;在朝阳区北苑路与小营西路交叉路口,一名女士带一个小男孩走在斑马线上,小男孩则低头看手机;在西城区莲花河路和莲花河南街的交叉路口,4名未成年人低着头或看电话手表或看手机。
一名受访家长称,在她周围,很多家长会给小一点的孩子配备平板电脑用于学习或娱乐,给稍大一点的孩子配备智能手表或手机,而孩子们的自控能力较弱,很容易沉迷其中,成为“低头族”。
曾对“低头族”进行过校园调查的北京心理咨询师陈子凡告诉记者:“不少学生有边玩手机边在校园内行走的行为,其中有学生玩手机时撞到路人。在相对安全的校园内形成的习惯,一旦被带到交通繁忙的校外,有多大的危险性可想而知。”
“当人们专注于某一件事时,往往会忽略出现在眼前的其他物体,这种现象被称为‘未注意盲’。有大量因低头玩手机过于专注而导致‘未注意盲’的实例,或者开车撞人,或者走路被撞,或者掉进污水井等,导致给他人带来伤害或自己受伤。”陈子凡说。
多地立法约束惩戒
宣传教育提升效果
据公开信息,近年来,各地因行人低头看手机导致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但目前,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没有明确禁止行人过马路时使用手机。
为了对马路上的“低头族”进行约束和惩戒,一些城市开始探索地方立法。
2019年1月1日,《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始实施,其中率先对“低头族”作出禁止性规定。此后,浙江省嘉兴市、台州市、杭州市等地相继跟进。
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行人不得在斑马线上坐卧、停留、嬉闹或浏览手持电子设备,违反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代现峰看来,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地方性立法就道路安全警示、设施改造等进行精细规范很有必要,一方面可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尽量减少国家层面立法的试错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后续的执法环节更加精准,有效遏制“低头族”的行为。
“地方出于维护交通安全和秩序的目的,针对‘低头族’出台地方性法规对其进行处罚是合法合理的。”代现峰说,但需要注意的是,规范出台的目的并不在于处罚而在于规范,因此对“低头族”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惩戒时,应当注意适度、正当等基本执法原则。
记者注意到,有一线交警坦言,执法的目的在于教育和警示“低头族”,但落实执法有一定难度,特别是非现场执法,取证和处罚都有难度。
治理马路“低头族”,地方立法只是第一步。
在受访专家看来,要想真正约束马路“低头族”,仅依靠地方立法远远不够,相关主管部门需要细化处罚标准、规范处罚行为,更需要持续性、常态化开展路面执法工作。
“城市道路十字路口、斑马线等路段,人流量一般比较大,且马路‘低头族’的行为往往具有突发性、短暂性甚至瞬时性等特征,取证时间紧迫,取证难度较大。受限于监控设备清晰度、监控距离的限制,很容易出现无法及时捕捉到‘低头族’的情况,难以固定证据。”代现峰说。
在他看来,现实中并非所有路段都会安装监控设备,在缺乏监控设备的情形下想要完成对“低头族”的取证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倘若无法有效取证,则后续处罚也将面临阻碍,“现阶段可以采取相对灵活的措施对马路‘低头族’进行处罚,例如对其进行警告、将其行为公示在电子显示屏等”。
在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看来,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所以还是要以自律为主,至于他律,法律制裁只是其中一种,还有其他很多手段,比如由交通管理人员在路口做提示”。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认为,马路“低头族”是一种分心行为,可以参照现行立法分析“低头族”行为,然后进行不同程度的惩戒。
“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需要教育、立法和执法并重;任何法律都要考虑到它的科学性、合理性,也要考虑执法成本的可实施性,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否则,仅靠被动执法很难保证实施效果。”陈艳艳说,根本上还是应该加强法治教育,让大家真正理解该行为会导致的后果,包括对自身的风险、公共安全的风险,依法进行相应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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