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
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的实施意见
(2023年6月19日)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作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的重大战略决策。20年来,浙江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深化“千万工程”,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成效显著、影响深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万工程”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的大场景下,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持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大力提升县城承载能力,全省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全面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以推进“千万工程”新成效为乡村全面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浙江新贡献,以“浙江之窗”展示中国之治、“浙江之答”回应时代之问,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党政主导,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守正创新、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提升“千万工程”实施经验成果,不断丰富建设内涵、拓展建设领域、放大建设成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把握乡村差异性,科学做好顶层设计,分区分类实施;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充分激发群众首创精神,形成凝心聚力、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实施,系统摆布城乡关系,注重多目标平衡,推动城乡融合、共富共美;坚持由表及里、塑形铸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把农村建设成为农民身有所栖、心有所依的美好家园。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成熟,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再上台阶,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基本建成乡村振兴样板区。乡村内生活力充分激发,建成示范村1000个以上,“千村引领”的优势更加凸显;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协同推进,和美乡村建成率90%以上,“万村振兴”的气象全景呈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取得突破性进展,“三大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85,“全域共富”的格局基本构建;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6%以上,“城乡和美”的图景全面展现。
到2035年,整体大美、浙江气质的城乡风貌全域展现,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全面建立,省域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文明善治达到新高度,农民生活幸福和美,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成乡村振兴样板区。
二、塑造乡村风貌新气质
(四)加强乡村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立健全以县域和美乡村建设规划为龙头,村庄布局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的“1+4”规划体系,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全面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严禁随意撤并村庄、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五)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回头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精准化、回收利用资源化、末端处理智慧化,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加快农村公厕服务提标提质。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有序实施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健全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凸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加强农村“空中蜘蛛网”整治。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进村入户延伸,加强村内支路、入户道路和村庄停车场建设。广泛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化“一村万树”建设。全面推进碧水行动,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加快建设美丽海湾,陆海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六)全域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以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引领,围绕环境优美、产业兴旺、生活宜居、富裕富足、乡风文明等方面,建立健全和美乡村建设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制定和美乡村建设导引。完善县(市、区)、风景带、乡镇、村、庭院等“五美联创”机制,点线面推进和美乡村全域建设。聚焦“一统三化九场景”,加快推进未来乡村与未来社区联建联创,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
(七)打造整体大美乡村风貌。加强和美乡村与美丽城镇、美丽田园、美丽生态廊道、美丽公路统筹贯通,持续促进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深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加快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 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系统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保留浙派风貌和村庄肌理,深入推进“微改造、精提升”,以“绣花”功夫实施乡村有机更新。
三、激发产业兴旺新动能
(八)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纵深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探索开展“多田套合”耕地综合整治,加快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落在高标准农田内。加强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开展农田水利灌溉工程更新升级,构建现代化农田灌排体系。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等六个“百千”工程。实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稳定蔬菜生产,加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深化“肥药两制” 改革,深入实施土壤健康行动。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全面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持续提升乡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九)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构建“1+6+N”农业科技创新架构体系,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强省。大力推进种业振兴,持续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科技专项,培育一批种业重点龙头企业和制种大县。实施农业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打造一批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加快建设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先导区。
(十)做强做大乡村“土特产”。建立“土特产”动态监测调查制度,发布“土特产”目录。大力发展“一根草、一盘菜、一颗果、一片叶”等“八个一”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渔港经济区等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乡村产业“十业万亿”工程,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擦亮“味美浙江·百县千碗”金名片,支持农家特色小吃产业化、商业化。创新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十一)全力建设数字乡村引领区。大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数字灌区。推进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越洋,培育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开展巾帼直播活动。深化“浙江乡村大脑+浙农应用”建设,加快“浙农码”推广应用。提升乡村生活智慧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批“乡村数智生活馆”。加强乡村数字新基建,开展偏远地区、山区、海岛等基础网络补盲建设,加快实现5G网络乡村全覆盖。
(十二)全面推进农业开放提升。大力发展乡村“地瓜经济”,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交流合作,落实RCEP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浙沪优势特色农产品产销合作,加强长三角地区水稻新品种等科技创新成果示范推广。深化农业全产业链“百链千亿”行动,完善农业全产业链“链长制”,打造一批百亿元级重点产业链。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品牌保护。
(十三)着力优化乡村营商环境。深化农业农村投资“一件事+明白纸”集成改革,构建“重大项目+涉农补贴 +农业信贷+农业保险”功能联合体。加快建设“惠农直通车”应用,推动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框架下的条块衔接、协同指挥。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落实农业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有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四、跑出城乡融合新速度
(十四)加快提升县城承载能力。强化县城产业平台集聚能力,提升发展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创业园,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轻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完善广覆盖商贸网络,提高县城就业吸附能力。强化县城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推动县城与大中城市交通高效联通,优化县城路网结构,加快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等老旧管线更新改造。强化县城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高水平县级“龙头”医院建设,加快“县中崛起”,全面提升县城民生事业水平。强化县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推进水网安澜提升工程,深化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县城生态绿地系统。加快提升小城镇服务能力,打造一批现代化美丽城镇。
(十五)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持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往户延伸,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完善城乡供水格局,持续巩固县域城乡居民同质饮水。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提升,加快乡村绿色能源站试点。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因地制宜推进燃气下乡。全面推动快递进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完善乡村防灾减灾基础设施。
(十六)持续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完善全民覆盖、城乡一体、优质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构建城乡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推进县域内融合型、紧密型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发展,推动教师资源向乡村倾斜,加快乡村中小学现代化建设,扩大乡村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高水平建设县域医共体,推进村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适时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优化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党建统领多方协同助力“浙里康养”机制,全面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健全独居老人巡访关爱机制。
(十七)深化城乡融合配套改革。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城乡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三大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到2027年县城人口占县域比重年均提高0.8个百分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探索以积分制为依据的紧缺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制度。协同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经营体制等改革。建设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五、谱写共同富裕新篇章
(十八)持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规范发展强村公司,推动“飞地”抱团领域扩展、项目增效,推广多村合作、整镇组团、跨镇抱团等“片区组团”发展模式。开展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自愿有偿退出等试点,加快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联农带农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迭代升级“浙农经管”应用。
(十九)鼓励支持农民创业就业。推动百支农创客乡村运营团队走进乡村,构建“专家+创客团队+基地农户”的组团创业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深化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建立农民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高农民工转岗就业能力。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支持农民工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十)积极推进村庄经营。实施乡村点亮行动,开展乡村点亮试点建设。探索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多种盘活方式,激活农村资源资产。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康养运动等新型业态,加快休闲农业重点县和美丽休闲乡村培育。深入发掘民间艺术、节气文化、传统手工艺、戏曲曲艺、民俗活动等活态文化,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试点和文化服务运营模式 创新试点。开展“空心村”综合利用试点。
(二十一)大力推动山区海岛高质量发展。深化新型帮共体建设和“山海协作”工程,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拓展乡村振兴(山区26县)十大助力行动,实施以“一县一链”为核心的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千侨帮千村”行动,扎实推进新乡贤“同心共富”工程。启动新一轮民族乡村振兴结对帮扶行动。支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嵊泗县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山区海岛样 板县。鼓励有条件的山区26县设立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实施红色乡村振兴计划,加快推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加强海岛海域生态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化完善生态保护和资源补偿制度。统筹发展与安全,协同推进海上渔船安全设施、船容船貌、规范生产整治提升。
(二十二)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深入实施农民异地搬迁工程,配套落实后续帮扶共富项目。深化党员带头致富、带领创富、带动共富“三带行动”,加快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加快实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实施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健全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智慧温暖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建设,实现县(市、区)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全覆盖。
六、引领文明善治新风尚
(二十三)加快提高乡村文明程度。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 设,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推进“浙风十礼”乡村实践,广 泛开展“好家风”建设,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典型选树。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旗帜鲜明反对封建迷信、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不良 习气,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二十四)着力繁荣兴盛乡村文化。制定全省乡村文化振兴实施意见。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农村文化礼堂使用率,建设文化驿站、“石榴红”家园等乡村新型文化空间。 实施“文艺星火赋美”工程,开展“百村争鸣”评选活动,推广“艺术家驻村”模式。推广“省赛村办”模式,支持马拉松、自行车赛等赛事向乡村延伸。开展“我们的节日”“跟着节气游乡村”等民俗活动,打造一批留住农村记忆的乡村博物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推进传统建筑“老屋复兴”。挖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
(二十五)迭代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家事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服务“一类事”试点。扎实推进“民生议事堂”和“协商驿站”建设扩面提质增效,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有效实现党建统领下的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模式。加强民主法治村动态化管理,推进共享法庭建设。构建新时代乡村诚信体系,探索“诚信+乡村治理”模式。深化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完善网格事项准入、规范运行、作用发挥等机制。
七、强化党建引领
(二十六)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工作导向,深入推进基层党建“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统筹协调机制。制定加强新时代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加强党组织对村级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等的领导,对软弱后进村和重点复杂村实行 “一村一策”整固提升。强化农村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排查纳管工作,健全党员“进出育管爱”管理机制。传承发扬“后陈经验”“宁海经验”,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十七)深入实施新时代“领雁工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基层带头人培训体系、课程体系、学制体系、考评体系,把“千万工程”经验作为教学培训的重要内容,打造一批教育实训基地和基层实践教学点,加快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引育储备,推动每村储备不少于2名主职后备人才。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激励关爱,完善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
(二十八)下大力气抓好乡村人才振兴。坚持党管人才,健全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两进两回”行动,实施乡村“绿领”人才培育计划,深化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完善基层农技人员、乡村卫生人员、农村学校教师定向 培养工作机制。选优配强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和驻村工作组,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
八、强化工作保障
(二十九)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项目落地。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等职能,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把“千万工程”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市县、省直部门综合考核和省政府督查激励。
(三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千万工程”贯彻落实闭环机制,实行项目化、清单化、时间化推进。健全“千万工程”专项任务责任制,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完善“千万工程”项目管理机制,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建立动态调整项目库,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探索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有效机制,保障农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十一)强化政策支持。省财政和地方财政要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对“千万工程”投入力度,到 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10%以上。各市县原则上每年安排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和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引导金融资金参与“千万工程”建设。政府产业基金向 “千万工程”项目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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