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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一处幼儿园!北仑这个地块规划调整
2023-10-22 11:53:59 稿源: 北仑发布  

  目前《宁波市北仑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向家区块)》已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就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调整背景

  2022年我区启动北仑港滨海片综合整治示范片建设,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港产城融合示范区。向家地块是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启动单元。为落实全域综合整治发展目标,打造休闲、活力的高品质居住社区,特开展片区控规调整。

  二、调整范围

  调整地块位于松花江路以东的城市居住生活板块内,西至松花江路,北至峨嵋山路,东至凤洋一路,南至五台山路和现状凤洋新村、恒阳小区,调整面积18.54公顷。

调整地块位置示意图

  三、调整内容

  1.道路红线调整

  (1)五台山路(次干路)由20米向北拓宽至24米,并与松花江路(主干路)、凤洋一路(次干路)交叉路口进行渠化处理;

  (2)峨嵋山路(支路)由12.5米向南拓宽至16米;

  (3)九华山路(支路)由12.5米向东拓宽至16米。

  2.河道蓝线调整

  河道由原来的断头河道调整至贯通环状河道,河道宽度在10-13米之间。

  3.用地调整

  (1)11d地块(规划居住用地)和11e地块(规划商业用地)合并为11d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3,配建1处12班幼儿园(占地面积6010㎡);

  (2)结合河道优化调整,12h地块(规划居住用地)和12j地块(规划旅馆用地)合并为12h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4,配建1处社区中心(含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社区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

  (3)结合河道优化调整,12l地块(规划文化活动中心)和12m地块(规划商业用地,配建1处公交首末站)合并为12m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5;

  (4)结合河道优化调整,15d地块(规划居住用地)和15h地块(保留现状新碶敬老院)合并为15d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5,地块内配建5000㎡商业用房;

  (5)原12o地块(规划公园绿地)配建体育健身场地调整至15f(规划公园绿地)地块内,体育健身场地占地不宜小于1310㎡;

  (6)原12l地块规划文化活动中心调整至区外中河路西侧、星中路南侧的BLZB03-03-02n地块,该地块由原来的A1(行政办公用地)调整至A2(文化设施用地),面积由原来的3238㎡调整至3683㎡;

  (7)原12m地块配建公交首末站调整至北侧05c地块,占地面积为3000㎡。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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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一处幼儿园!北仑这个地块规划调整

稿源: 北仑发布 2023-10-22 11:53:59

  目前《宁波市北仑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向家区块)》已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就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调整背景

  2022年我区启动北仑港滨海片综合整治示范片建设,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港产城融合示范区。向家地块是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启动单元。为落实全域综合整治发展目标,打造休闲、活力的高品质居住社区,特开展片区控规调整。

  二、调整范围

  调整地块位于松花江路以东的城市居住生活板块内,西至松花江路,北至峨嵋山路,东至凤洋一路,南至五台山路和现状凤洋新村、恒阳小区,调整面积18.54公顷。

调整地块位置示意图

  三、调整内容

  1.道路红线调整

  (1)五台山路(次干路)由20米向北拓宽至24米,并与松花江路(主干路)、凤洋一路(次干路)交叉路口进行渠化处理;

  (2)峨嵋山路(支路)由12.5米向南拓宽至16米;

  (3)九华山路(支路)由12.5米向东拓宽至16米。

  2.河道蓝线调整

  河道由原来的断头河道调整至贯通环状河道,河道宽度在10-13米之间。

  3.用地调整

  (1)11d地块(规划居住用地)和11e地块(规划商业用地)合并为11d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3,配建1处12班幼儿园(占地面积6010㎡);

  (2)结合河道优化调整,12h地块(规划居住用地)和12j地块(规划旅馆用地)合并为12h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4,配建1处社区中心(含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社区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

  (3)结合河道优化调整,12l地块(规划文化活动中心)和12m地块(规划商业用地,配建1处公交首末站)合并为12m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5;

  (4)结合河道优化调整,15d地块(规划居住用地)和15h地块(保留现状新碶敬老院)合并为15d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5,地块内配建5000㎡商业用房;

  (5)原12o地块(规划公园绿地)配建体育健身场地调整至15f(规划公园绿地)地块内,体育健身场地占地不宜小于1310㎡;

  (6)原12l地块规划文化活动中心调整至区外中河路西侧、星中路南侧的BLZB03-03-02n地块,该地块由原来的A1(行政办公用地)调整至A2(文化设施用地),面积由原来的3238㎡调整至3683㎡;

  (7)原12m地块配建公交首末站调整至北侧05c地块,占地面积为3000㎡。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编辑: 应波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