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施文
《宁波市鄞州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从10月24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1日。
从征求意见稿看,鄞州拟施行的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十分细致。其中,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补贴分为5档,最高的补贴6万元、最低的则补贴5000元。对购买二手住房的,最高补贴2万元。
表格如下:
注:1、表中补贴比例为按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总额的1%,非房价的1%。
2、表中装修标准,是指所购房源通过住建部门审定,装修标准超过住宅销售备案毛坯均价15%或6000元/平米的(不含本数),统一按5000元/套标准给予补贴。
按征求意见稿,在鄞州区(不含高新区,含东钱湖)购房申领补贴,需注意以下几点:
1、买新房的,看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买二手房的,看不动产权证办出的时间。均需在2023年10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网签备案或者办出产证。
2、在补贴实施之前(即2023年10月1日前)已完成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完成契税缴纳的二手住房,在补贴实施期间内(即2023年10月1日—2024年6月30日)撤销合同并再次以同一家庭户(含父母、配偶、子女)购买同一房源的,不列入补贴。
3、首次购买保障性住房、地方定向政策性限价房、房改房等,以及征收调产、未来社区优购兑票购房、司法处置、离婚分割、继承、赠与(含遗赠)、互换、共有人之间转让、家庭内部成员之间部分份额转让等,不列入补贴。
4、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位、车库等,不列入补贴。
5、房票购房补贴、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等,以及已享受人才房购房优惠的,不能叠加享受此次购房补贴。
6、买新房的,申领购房补贴的时间,是在交付、办出不动产权证后,而不是网签备案后。
申请购房补贴的流程比较简便,购房者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乐居鄞州”版块提交申请。若符合要求,补贴资金原则上将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购房者指定账户内。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是——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需提交网签备案合同编号、本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完税证明和本人银行卡(借记卡)等资料。
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完税证明和本人银行卡(借记卡)等资料。
若为共有产权房,需全部共有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咨询申请窗口签署银行卡(借记卡)指定同意资料。
鄞州区新建商品住房(除东钱湖区域外)和二手住房咨询申请,可至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H17、H18窗口,咨询电话:0574-89296745。东钱湖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咨询申请,可至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管理局A236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9283957。
如果没有大的变化,接下来鄞州购房补贴政策应该就会按以上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操作实施了。国庆后已经或准备在鄞州区(不含高新区,含东钱湖)买房的,可以提前对照该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看是否符合领取购房补贴的条件,算一算能领到多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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