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林伟 通讯员 杨驭心
11月11日,海曙区集士港镇春华社区的居民陈老师从社工赵剑玲手里接过了两本浙江省遗体(组织)捐献志愿登记证书。“这下,我和老伴终于可以放心了。”
这两本证书是陈老师和老伴胡老师的。今年7月底,陈老师联系社工赵剑玲,表示她和老伴胡老师想在百年后把遗体捐献出去,希望社区能帮忙联系“上门办理”。赵剑玲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部门,收齐所有资料,帮夫妻俩办理了相关手续。今年8月28日,陈老师和胡老师两人一起签订了宁波市遗体(组织)捐献登记志愿书。


其实早在20多年前,夫妻俩就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当年,陈老师提到遗体捐献时,马上就得到了老伴的认可,并决定一起捐献。但夫妻俩之前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办手续,现在空闲下来了,就想尽快把登记事宜落定。
“遗体捐献是为了医学科学研究,让医学院的学生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学习,获得更高超的医术。”陈老师说,他们非常清楚自己的遗体可能被用在各类医学教学上,但他们一点都不害怕。“我们俩也是经过了慎重考虑作的决定。但医学的发展,总要有人来付出。”
陈老师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累计献血20次以上,十多年前还曾获得过“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从小我就一直记着‘设身处地,想想别人’。”
赵剑玲也表示:“陈老师虽然60多岁了,但是心态非常年轻。她经常参加社区的各种活动,还在生活中热心帮助有需要的邻居。”


可惜的是,老两口都不愿意出现在镜头前。“我们不想大肆宣传,我们只是希望自己在走了之后还能为社会作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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