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夏婷婷 郑蒙永
从今日(11月24日)开始,宁波户籍新政正式实施,主要涉及“放宽居住落户条件、放宽租赁落户条件、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等六个方面。其中,“居住证转户籍制度”为全省率先试行,是一大亮点。今天就有多位市民享受到了它带来的便利。
海曙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事务区。本文图片 王晓峰 摄
今天上午10时多,在海曙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事务区,来自舟山的余女士应约而来,成功办理落户手续,成为宁波首位“居住证转户籍制度”受益者。
余女士在申请落户。
原来,余女士一家来甬已有七八年,一直未购房。去年,她家孩子小升初,她就想着办理落户,这样以后工作生活都能便利些。今年10月底,户籍新政公布,余女士看到相关新闻,其中的“居住证转户籍制度”令其眼睛一亮。
于是,她联系海曙公安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咨询。根据她的实际情况,民警给出了答案——符合“居住证转户籍制度”相关要求,可申请将户口迁入申请时居住地区的社区公共集体户。“好事多磨,今天终于办成了,成功落户海曙。感谢新政带来的便利,以后办事会方便很多。”她说。
落户成功后,余女士很开心。
今天,像余女士这样的户籍新政受益者还不少。在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公安户籍窗口,张先生递交相关材料,申请落户鄞州。
张先生在办理落户手续。鄞州公安提供
张先生与其妻子原户籍地在黑龙江,2020年7月来鄞州打工,但因社保未交、名下无房等各种原因,一直未能落户。同样受益于“居住证转户籍制度”,在鄞州已连续居住并登记满3年且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他们,刚好满足新政条件。于是,他们在今天如愿成为了宁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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