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2月26日发布的2023年人口主要数据公报显示,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6627万人,与2022年末常住人口6577万人相比,增加50万人。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4.2%。
11个设区市中,杭州的常住人口最多,去年末达1252.2万,温州、宁波分别为976.1万人、969.7万人。
数据显示,浙江各设区市常住人口已连续两年全部实现正增长,其中杭州去年增加14.6万人,宁波去年增加7.9万人(2022年末,宁波市常住人口为961.8万人)。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23年浙江省以全省为总体、以11个设区市为子总体组织开展了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全省共抽取3257个村级单位为调查样本,调查人口38万余人。现将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浙江省2023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6627万人,与2022年末常住人口6577万人相比,增加50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4919万人,农村人口为1708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4.2%,与2022年相比上升0.8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459万人,占总人口的52.2%;女性为3168万人,占总人口的47.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2。
四、年龄构成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的人口为890万人,占总人口的13.4%,比重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16-59岁的人口为4312万人,占总人口的65.1%,比重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24万人,占总人口的21.5%,比重比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21万人,占比为15.4%,比重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
五、自然增长状况
2023年全省出生人口为38.3万人,死亡人口为44.0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负5.7万人。出生率为5.80‰,死亡率为6.66‰,自然增长率为-0.86‰。与2022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48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4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90个千分点。
六、各市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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