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胡飞虹
记者从奉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4月1日起,奉化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
“结合我区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奉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汪辉表示,新政实施后,其余政策不作变动。
据介绍,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支持奉化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需求,促进宁波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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