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黄合 通讯员 张文婕
“通过相关部门提供消费券违法案件关联比对,2022年至2023年期间你存在买卖消费券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请及时归还相关非法获利。如未及时纠正,将被列入消费券不诚信使用人名单,并影响此后政府发放消费券的再次领取……”近日,鄞州区有3000余人被拉入政府消费券“黄名单”,为自己的“薅羊毛”行为“买单”。
“薅羊毛”,是这几年兴起的网络流行语。鄞州区检察院在办理相关诈骗案件中发现,2022年底以来,不少违法行为人利用消费券核销中的监管漏洞肆意骗取国家补贴。过去,相关部门往往对黄牛、商家的非法行为进行追责,却并未对持券人(抢券人)的非法获利进行追责。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随着灰色产业链的发展,一些‘羊毛党’为了蝇头微利,想尽办法抢券找黄牛核销。个体违法所得金额虽说也就几十元、上百元,但居于消费券违法买卖链条源头的个人处于监管盲区,可以说是‘人多案小追赃难’。”鄞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张雪倩说。
那么,个人参与消费券套现的行为,到底应不应该被追责?今年5月,鄞州区检察院特别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召开研讨会。与会专家达成一致,认为市民买卖消费券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加以规范和监管,势必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
为了补上这缺位的一环,鄞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首次采用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监管部门设立消费券“黄名单”制度,对普通市民买卖消费券这一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规制,并建议银联设立违法资金退款账户,方便违法行为人退回违法骗取的国家补贴。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已与检察机关、银联机构进行联席协商,将违法买卖消费券的个人正式放入“黄名单”,限制其再次申领消费券,并以违法行为提示函以及短信通知方式告知其个人,要求其纠正违法行为。
宁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协同行政机关将处于空白监管区域的违法个人纳入了监管体系,推动形成消费券发放过程中违法行为人责任追究闭环,共同净化消费券市场,使其更好地发展提振信心、促进消费、稳定预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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