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水心胜 应迪献
10月26日下午1点20分左右,宁波高速交警五大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共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突然“掉链子”——它行驶至沈海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往上海方向1391KM处时,逐渐减速并在第一车道停下。后方两辆小车因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
高速交警赶到现场处置。白色轿车驾驶员连连道歉。他说,当时车内两个孩子打架,他忙着劝阻他们,不自觉地减缓了车速,一急就忘了“高速不能停车”的铁律。然后追尾事故就找上门了。
最终,高速交警认定,白色轿车需对追尾事故承担同等责任,同时,高速违停,还要被罚款200元、记9分。
“高速上车多且快,突然停车或变道会干扰行车秩序。后方车辆极易因避让不及引发追尾事故,甚至造成更严重的事故。”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说,高速上遇到事故或其他意外时,一定要按照“九字警句”来操作——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详细说,就是——
在高速上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意外情况后,先要打开双闪灯示警。
如果车辆无法移动,一定要注意观察后方来车,慎之又慎,瞅准时机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然后人撤离至护栏外面,拨打报警电话。
如果是轻微剐蹭等事故,车辆完全可以移动,建议大家继续驾车,至最近的收费站下高速,然后报警。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但车辆暂时还可以移动,应该立即撤离到应急车道,然后在车后方15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人同样撤离至护栏外面,并拨打高速救援电话12122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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