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文化·体育
历史上的“西屿乡”与“荪湖”再现 荪湖遗址现场公开
2024-11-28 21:41: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专题】文化进万家

视频制作:吴冠夏

  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芯蕊/文 唐严/摄

  11月28日,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公布宁波江北荪湖遗址考古发现成果。该遗址为一处商周至明清时期遗址,位于翠屏山南麓的山前平原地带,西至慈城古县城约5公里,南至慈江约1公里,背山面水,地理位置优越,适合古人居住生活。

荪湖遗址挖掘现场。

  据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文博馆员、荪湖遗址项目现场负责人杨懋杰介绍,荪湖遗址分为核心区与边缘区两部分。

  本次发掘区域主要位于遗址边缘区,发掘面积1300平方米。其出土遗存主要包括宋元、明清时期的房址、道路、石墙、水井、灰坑、灰沟、水塘等共20处遗迹,陶、瓷、木、石、金属等材质小件标本三百余件。

荪湖遗址现场,工作人员挖掘出了筒瓦。

  而在此次发掘中发现的五座房址,更是为研究古代建筑技艺提供了实物资料。其中,标记为“F2”的北宋房址时代最早。对比文献可知,“F2”房址地基的营建方式与北宋《营造法式》一致。即,先“取正”,端正方位;后“定平”,保证地基的平面在同一水平。除此之外,此次发掘还出土了大量宋元至明清时期遗物,以瓷器为主。

模印“西屿乡余记”的铭文砖。

  特别的是,考古人员还在宋元地层中发现一块青灰色的铭文砖,一侧模印“西屿乡余记”,另一侧模印卷草纹。

  据南宋宝庆《四明志》记载,当时的荪湖属于“西屿乡”,在慈溪县东南一十五里;而在清雍正《宁波府志》的“宁波府境图”上也曾标出“荪湖”位于慈溪县东南方向,群山以南,姚江以北。

  “结合铭文砖与方志记载,大致可以确定,‘西屿乡’的大致位置就在‘荪湖’所在区域。此次发掘的荪湖遗址亦属‘西屿乡’范围,该地域范围从南宋至今一直没有大的变动。”杨懋杰说。

  据悉,荪湖遗址于今年4月为配合江北区洪塘荪湖中心湖商业地块开发建设而发现,因分布在原荪湖行政村村委会旧址地下及周边区域,故而命名。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客户端

市级重大新闻宣传服务平台

扫码下载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4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历史上的“西屿乡”与“荪湖”再现 荪湖遗址现场公开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4-11-28 21:41:00

视频制作:吴冠夏

  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芯蕊/文 唐严/摄

  11月28日,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公布宁波江北荪湖遗址考古发现成果。该遗址为一处商周至明清时期遗址,位于翠屏山南麓的山前平原地带,西至慈城古县城约5公里,南至慈江约1公里,背山面水,地理位置优越,适合古人居住生活。

荪湖遗址挖掘现场。

  据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文博馆员、荪湖遗址项目现场负责人杨懋杰介绍,荪湖遗址分为核心区与边缘区两部分。

  本次发掘区域主要位于遗址边缘区,发掘面积1300平方米。其出土遗存主要包括宋元、明清时期的房址、道路、石墙、水井、灰坑、灰沟、水塘等共20处遗迹,陶、瓷、木、石、金属等材质小件标本三百余件。

荪湖遗址现场,工作人员挖掘出了筒瓦。

  而在此次发掘中发现的五座房址,更是为研究古代建筑技艺提供了实物资料。其中,标记为“F2”的北宋房址时代最早。对比文献可知,“F2”房址地基的营建方式与北宋《营造法式》一致。即,先“取正”,端正方位;后“定平”,保证地基的平面在同一水平。除此之外,此次发掘还出土了大量宋元至明清时期遗物,以瓷器为主。

模印“西屿乡余记”的铭文砖。

  特别的是,考古人员还在宋元地层中发现一块青灰色的铭文砖,一侧模印“西屿乡余记”,另一侧模印卷草纹。

  据南宋宝庆《四明志》记载,当时的荪湖属于“西屿乡”,在慈溪县东南一十五里;而在清雍正《宁波府志》的“宁波府境图”上也曾标出“荪湖”位于慈溪县东南方向,群山以南,姚江以北。

  “结合铭文砖与方志记载,大致可以确定,‘西屿乡’的大致位置就在‘荪湖’所在区域。此次发掘的荪湖遗址亦属‘西屿乡’范围,该地域范围从南宋至今一直没有大的变动。”杨懋杰说。

  据悉,荪湖遗址于今年4月为配合江北区洪塘荪湖中心湖商业地块开发建设而发现,因分布在原荪湖行政村村委会旧址地下及周边区域,故而命名。

编辑: 陈晓怡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