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林微微 通讯员 徐敏
“听说政府给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保险,我受伤后提交申请理赔,赔付了5000元。”近日,宁波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政策已在部分老人身上生效,为他们的晚年生活筑牢了安全防线。
针对本市的低保低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8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自2019年起,宁波市政府持续出资为他们购买意外险,2024年投入1054.87万元,惠及26.8万老年人。该政策旨在减少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负担,增强他们的风险抵御能力,让老人们能够更加安心地享受晚年生活。
2024年10月,社区志愿者在北仑区大榭街道金海丰居家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意外险政策宣传与咨询服务。
余姚市泗门镇的宋女士就成为了这一政策的受益者。今年7月下旬,宋女士外出时意外跌倒,导致股骨颈骨折,手术花费2万多元,个人自付部分达9000多元。11月初,宋女士的儿子阮先生偶然得知政府为80周岁及以上老人购买了意外保险,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了保险公司。没想到,工作人员核实后,迅速告知宋女士的情况符合理赔条件。阮先生赶忙按照要求提供资料,开启申领流程。令他惊喜的是,仅仅一周左右,5000元赔付金就顺利到账了。
“真的太感谢政府了,这个保险帮了大忙!”阮先生激动地说。他表示,这笔赔付金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也让母亲在后续的康复过程中心里更踏实了。
2024年10月,民政部门联合保险公司,在镇海区开展老年人意外险政策宣导活动。
根据保险政策规定,参保老人在宁波大市市域范围内遭遇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意外伤害事故,均可申请赔偿。保险范围涵盖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医疗救治费、住院津贴、非住院骨折津贴等。在公益性文化设施、公共体育场馆、老年活动场所等特定区域发生意外事故,最高可赔付5万元;在其他区域,如公园、超市、小区道路等,最高赔付1.5万元。
此次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承保,老人发生意外后,可通过拨打95518客服电话或关注“宁波人保财险”公众号进行报案理赔。
除政府保障对象外,其他具有本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60周岁(含)以上居家老年人可自费购买意外险。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60周岁(含)至80周岁老年人保费标准每人每年35元。保险份额累计不超过2份(政府保障对象在财政补助基础上,可另行再购买一份意外险,费用自行承担)。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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