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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5-01-17 06:59: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专题】2025宁波两会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5年1月9日在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唐学兵

  2024年,全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58505件,其中市中院办结13663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优于最高法院确定的合理区间。市委专门作出《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意见》,最高法院推广宁波现代化法院建设经验,全市法院12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交流,法院现代化建设成效逐步显现。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宁波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850件,其中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347件,涉黑恶案件22件,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50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716件,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83件,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16件,缅北跨境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590件,1案入选全省打击电诈犯罪典型案例。完善打击防范扰乱诉讼秩序工作机制,处置涉虚假诉讼案件439件。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平安护航第六届世界佛教论坛等重大活动。

  用心守护美好生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3294件,其中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案件5813件,涉未成年人案件1374件,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案件5294件,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建设工程等案件7773件,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217件,涉军案件18件。司法救助193人443.46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97.16万元。

  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16件,协调撤诉率32.6%。深化行政协议司法确认改革,制定服务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及流程图,成功化解一批涉重点工程案件。会同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700余名基层领导干部及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营商环境最优市建设。审结涉企案件52498件,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涉法院7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5案入选全省助力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帮助企业跨越发展路上的“绊脚石”,制作服务保障“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案件183件;在全省率先探索涉企“三角债”纠纷一体化解,在316起案件中执行到位6720万元。审结破产案件550件,重整成功20件,化解金融不良资产469.95亿元,处置房屋166万平方米、土地7807亩,盘活资产77.24亿元。

  服务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723件,其中涉半导体、感光元件等技术类案件778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84人,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1.89亿元,1案入选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服务开放强市建设。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66件,5案入选全省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1事例入选全省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十大创新案例。一港企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法院可选的情况下主动选择到宁波法院起诉并选择适用内地法律,彰显宁波司法公信力。迭代升级“域外高发法律风险查询提示集成”应用,助力10万家中小微企业稳健出海。

  服务新时代美丽宁波建设。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保障新时代美丽宁波建设的意见》,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892件,通过公益诉讼追回损失5255万元。象山法院完成全省首例“蓝碳+产权+司法”交易,获最高法院肯定推广。1案入选全省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三、深化改革优化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促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加强普法宣传“治未病”,依托“四明”云法庭等普法37万人次,1事例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加强指导调解“治初病”,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7.97%,宁波地区全省示范共享法庭增至7家,各有1案入选全国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典型事例、最高法院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加强类案治理“防再病”,发送司法建议203件。

  做实诉讼案件定分止争。推动纠纷一揽子解决、实质化解、在我手上解决,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分别提升至26.7%、92.82%,平均结案时间缩短5.08天,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和案件比均为全省最优。

  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执结案件35596件,执行到位170.12亿元。发挥“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执前督促”叠加效应,发布诚信履行名单4459个,引导银行贷款6.23亿元,促推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提升至63.91%。强化执行威慑,以拒执罪判处90人,执行到位率同比提升14.23个百分点。市中院圆满执结最高法院直接指令跨省执行第一案,入选全国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四、强化管理提升素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提高干警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审判实践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宁波法院队伍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市法院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全市法院46个集体、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其中国家级5个;市中院在全省各中级法院年度综合评价中位居第一;鄞州法院黄文娟法官作为浙江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受邀参加国庆75周年招待会,充分展现宁波法官卓越风采。

  提升业务能力。分级分类举办业务培训26场覆盖5700余人次。与宁波大学共同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获批全国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19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218篇案例、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荣誉或刊载,其中国家级142篇。

  全面从严治院。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政法领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部署。全市法院建成清廉单元136家,覆盖65%的党支部。刚性执行《机关作风建设记分管理办法》,实名通报扣分35人次。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五、全面接受各方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专项审议。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0件。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10个区(县、市)代表团走进法院,代表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2000余人次,向代表发布动态、征求意见并反馈500余次。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跟进办理、逐项落实。办结政协提案13件。依托市中院政协委员会客厅开展协商活动8次。

  依法接受纪检监察、检察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2次,办理检察建议455件。审结各类抗诉案件80件,改判发回45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043件。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等举办涉外法律巡回沙龙,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开展融媒体直播活动4次;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事例1200余条;5个作品获评最高法院“金法槌奖”和新媒体“十佳百优”,市中院微信公众号连续2年获评中国创新型政法新媒体。

  2025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的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紧扣市委推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迈上新台阶的目标任务,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为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书写更加精彩的宁波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一是对标使命任务,以更强担当建设一流现代化法院。坚持思想引领,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机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全面深化改革新机遇,全力推动法院现代化建设,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战略引领,对照省委“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和市委“三个新”“三个化”目标体系,结合大局所需、群众所盼,全方位锻强一流现代化法院硬核实力。坚持实践引领,牢牢把握“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工作要求,深化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意见》,持续构建“12345”高质量发展格局,全领域争创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一流工作业绩。

  二是忠实履职尽责,以更实举措提供一流服务保障。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严厉打击极端犯罪行为,重拳出击惩治恶性刑事犯罪,加大“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力度,绝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处电诈、“黄赌毒”“食药环”等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以最坚决的手段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惩不贷、决不姑息。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果断“亮剑”,以法治之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活创新“源头活水”,护航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健全国际商事多元解纷机制,丰富域外法查明实践,助推高能级开放强市建设。关心关注衣食住行、“一老一小”、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医疗、绿色低碳等民生大事,进一步完善诉讼机制,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强化执行联动,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以更高质效助推一流解纷效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领导下推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和共享法庭建设,提高法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效性。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依法及时准确回应诉求,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把定分落到实处,把止争做深、做实、做到群众心里去。充分挖掘司法大数据富矿,精准发送司法建议,让审判不仅解决好“个案”,更推动预防化解“类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持续推动全域数字法院建设,为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赋能。

  四是深化自我革命,以更严要求锻造一流法院队伍。落实省委“六干”要求,激发加快法院现代化建设的动力活力。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优化青年干警成长路径,着力打造审判专家、实务能手、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三不腐”,努力锻造最讲政治、最崇法治、最能担当、最敢斗争、最重形象的新时代宁波法院铁军。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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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2025-01-17 06:59:00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5年1月9日在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唐学兵

  2024年,全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58505件,其中市中院办结13663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优于最高法院确定的合理区间。市委专门作出《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意见》,最高法院推广宁波现代化法院建设经验,全市法院12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交流,法院现代化建设成效逐步显现。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宁波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850件,其中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347件,涉黑恶案件22件,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50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716件,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83件,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16件,缅北跨境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590件,1案入选全省打击电诈犯罪典型案例。完善打击防范扰乱诉讼秩序工作机制,处置涉虚假诉讼案件439件。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平安护航第六届世界佛教论坛等重大活动。

  用心守护美好生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3294件,其中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案件5813件,涉未成年人案件1374件,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案件5294件,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建设工程等案件7773件,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217件,涉军案件18件。司法救助193人443.46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97.16万元。

  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16件,协调撤诉率32.6%。深化行政协议司法确认改革,制定服务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及流程图,成功化解一批涉重点工程案件。会同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700余名基层领导干部及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营商环境最优市建设。审结涉企案件52498件,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涉法院7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5案入选全省助力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帮助企业跨越发展路上的“绊脚石”,制作服务保障“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案件183件;在全省率先探索涉企“三角债”纠纷一体化解,在316起案件中执行到位6720万元。审结破产案件550件,重整成功20件,化解金融不良资产469.95亿元,处置房屋166万平方米、土地7807亩,盘活资产77.24亿元。

  服务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723件,其中涉半导体、感光元件等技术类案件778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84人,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1.89亿元,1案入选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服务开放强市建设。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66件,5案入选全省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1事例入选全省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十大创新案例。一港企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法院可选的情况下主动选择到宁波法院起诉并选择适用内地法律,彰显宁波司法公信力。迭代升级“域外高发法律风险查询提示集成”应用,助力10万家中小微企业稳健出海。

  服务新时代美丽宁波建设。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保障新时代美丽宁波建设的意见》,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892件,通过公益诉讼追回损失5255万元。象山法院完成全省首例“蓝碳+产权+司法”交易,获最高法院肯定推广。1案入选全省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三、深化改革优化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促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加强普法宣传“治未病”,依托“四明”云法庭等普法37万人次,1事例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加强指导调解“治初病”,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7.97%,宁波地区全省示范共享法庭增至7家,各有1案入选全国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典型事例、最高法院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加强类案治理“防再病”,发送司法建议203件。

  做实诉讼案件定分止争。推动纠纷一揽子解决、实质化解、在我手上解决,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分别提升至26.7%、92.82%,平均结案时间缩短5.08天,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和案件比均为全省最优。

  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执结案件35596件,执行到位170.12亿元。发挥“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执前督促”叠加效应,发布诚信履行名单4459个,引导银行贷款6.23亿元,促推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提升至63.91%。强化执行威慑,以拒执罪判处90人,执行到位率同比提升14.23个百分点。市中院圆满执结最高法院直接指令跨省执行第一案,入选全国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四、强化管理提升素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提高干警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审判实践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宁波法院队伍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市法院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全市法院46个集体、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其中国家级5个;市中院在全省各中级法院年度综合评价中位居第一;鄞州法院黄文娟法官作为浙江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受邀参加国庆75周年招待会,充分展现宁波法官卓越风采。

  提升业务能力。分级分类举办业务培训26场覆盖5700余人次。与宁波大学共同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获批全国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19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218篇案例、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荣誉或刊载,其中国家级142篇。

  全面从严治院。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政法领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部署。全市法院建成清廉单元136家,覆盖65%的党支部。刚性执行《机关作风建设记分管理办法》,实名通报扣分35人次。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五、全面接受各方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专项审议。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0件。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10个区(县、市)代表团走进法院,代表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2000余人次,向代表发布动态、征求意见并反馈500余次。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跟进办理、逐项落实。办结政协提案13件。依托市中院政协委员会客厅开展协商活动8次。

  依法接受纪检监察、检察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2次,办理检察建议455件。审结各类抗诉案件80件,改判发回45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043件。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等举办涉外法律巡回沙龙,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开展融媒体直播活动4次;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事例1200余条;5个作品获评最高法院“金法槌奖”和新媒体“十佳百优”,市中院微信公众号连续2年获评中国创新型政法新媒体。

  2025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的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紧扣市委推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迈上新台阶的目标任务,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为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书写更加精彩的宁波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一是对标使命任务,以更强担当建设一流现代化法院。坚持思想引领,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机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全面深化改革新机遇,全力推动法院现代化建设,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战略引领,对照省委“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和市委“三个新”“三个化”目标体系,结合大局所需、群众所盼,全方位锻强一流现代化法院硬核实力。坚持实践引领,牢牢把握“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工作要求,深化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的意见》,持续构建“12345”高质量发展格局,全领域争创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一流工作业绩。

  二是忠实履职尽责,以更实举措提供一流服务保障。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严厉打击极端犯罪行为,重拳出击惩治恶性刑事犯罪,加大“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力度,绝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处电诈、“黄赌毒”“食药环”等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以最坚决的手段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惩不贷、决不姑息。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果断“亮剑”,以法治之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活创新“源头活水”,护航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健全国际商事多元解纷机制,丰富域外法查明实践,助推高能级开放强市建设。关心关注衣食住行、“一老一小”、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医疗、绿色低碳等民生大事,进一步完善诉讼机制,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强化执行联动,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以更高质效助推一流解纷效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领导下推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和共享法庭建设,提高法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效性。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依法及时准确回应诉求,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把定分落到实处,把止争做深、做实、做到群众心里去。充分挖掘司法大数据富矿,精准发送司法建议,让审判不仅解决好“个案”,更推动预防化解“类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持续推动全域数字法院建设,为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赋能。

  四是深化自我革命,以更严要求锻造一流法院队伍。落实省委“六干”要求,激发加快法院现代化建设的动力活力。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优化青年干警成长路径,着力打造审判专家、实务能手、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三不腐”,努力锻造最讲政治、最崇法治、最能担当、最敢斗争、最重形象的新时代宁波法院铁军。

编辑: 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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