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临近,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秉持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杜绝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低标高结、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规范节日服务行业价格行为
住宿、餐饮、景区、交通运输、烟花爆竹销售行业以及洗车、理发等生活服务行业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工作,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特别是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公开展示“年夜饭”套餐明细及价格,严禁虚构优惠、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规范促销活动价格管理
商场、超市及零售门店在开展降价、打折、返券等促销活动时,应确保操作合法、规范。对降价商品,需保留降价前七日内的实际销售记录,以备核查。严禁价格欺诈行为。
行业协会不得串通涨价
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应积极引导行业自律,推动合法合规经营。
本提醒告诫书发布后,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杜绝不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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