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甬派客户端通讯员 陶颖 龚颖 记者 王嘉彬
最近,电动车以旧换新搞得十分火热。国家有补贴、旧车可折价,但是具体怎么计算价格你真的了解吗?
今天,记者从市消保委了解到,家住鄞州区的宋女士就差点被商家忽悠了。宋女士表示,她参与了“以旧换新”的活动,在家门口的车点回收旧车、购买标价2800元的新车。
商家声称“旧车残值统一规定为170元”,并给出计价公式:(2800元-170元)×60%=1578元,要求宋女士支付此金额后通过云闪付申请国补。
交易后,宋女士在网上查询到,国家未统一规定旧车残值,残值应由买卖双方协商;且残值部分不应参与折扣,正确算法应为2800元×60%-170元=1510元。最终,商家退还宋女士多收的68元。
根据《宁波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25年1月26日起至12月31日,在宁波市域范围内,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销售价格40%的立购立减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辆。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销售价格以在宁波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
在此,宁波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计价时,商家常以“规定”为由压低旧车残值,但实际上,残值需由买卖双方根据车况(电池、轮胎、使用年限等)协商确定,消费者可主动议价或参考市场行情货比三家。同时,旧车残值应直接从补贴后价格中扣减,若商家采用“(新车价-残值)×折扣”的方式计算实际售价,可能涉及多收费。
如遇相关消费纠纷,消费者应妥善保留交易凭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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