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甬派客户端记者 范洪 佘若凡 通讯员 屠振英
“0元购车”“无条件退车”“轻松月入过万”……如果你开过网约车,或打算从事这个行业,那么遇到这些网约车行业的“诱人”话术,你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了。
今年一季度,宁波市交通执法队共收到涉网约车运力公司举报投诉199件,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运力公司不按规定退还押金、违规收取违约金等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违规向无从业资格证驾驶员提供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等方面。
对此,宁波市交通执法队公布了一些涉及网约车运力公司违规经营典型案例,并公布了首批风险警示网约车运力公司名单,对市场和行业进行风险提示。
具体案例如下:
“自动扣款”成枷锁,警惕公司“跑路”风险
2024年7月,市民王先生向宁波某途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租了一辆网约车,除签约时交了6000元押金外,租赁公司还用“协议扣款”的模式绑定了王先生的支付宝账户,每月自动扣除租金。
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因宁波某途出行科技经营不善“跑路”,租来的网约车被债权公司强制收回,王先生不但拿不回押金,又无法单方面解除账户扣款协议,面临被系统持续扣款又很难追回资金的损失。
“0元购车”“无条件退车”?虚假宣传不可信!
2024年3月,市民唐先生在网上看到宁波某虹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网约车驾驶员”的信息,于是联系到了该公司业务员。
业务员以“0元购车”“无条件退车”等优惠条件,让“热心”的给唐先生代办各类购车手续,引导唐先生与融资公司、车辆销售公司、网约车运力服务公司签订融资购车合同、汽车销售合同及合作协议。
合约到期后,唐先生根据约定找到宁波某虹新能源有限公司要求“无理由退车”时,公司以唐先生没有做到合约里的一些条款为由拒绝退车。
“边开边考”是陷阱,押金难退反赔钱!
2025年3月,市民陈先生向宁波某行科技有限公司交了3000元押金租了一辆网约车,租期6个月。该公司在明知道陈先生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证》的情况下,仍然将车租给陈先生,还允许陈先生可以“边开边考”,并承诺很快会拿到证。
陈先生由于自身驾龄未达到3周年,无法考取《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证》,在其向宁波某行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终止合约时,该公司以合同约定条款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并要求陈先生按照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
无独有偶,市民张先生在BOSS直聘网站看到宁波某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有一份0租金、0押金的网约车驾驶员的工作。
张先生在向该公司表示自己此前没有开过网约车,应聘需要什么资格时,该公司在明知张先生无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开网约车需拥有“人证”的事实,诱导张先生高价租车。
当张先生得知开网约车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想要退车时,该公司以违约为由扣押张先生数千元。
打着“高收入”幌子,退车反遭多重扣费!
市民郭先生看到鄞州区景江东路上一家网约车服务中心“网约车收入很高,轻松赚钱”的宣传,联系该中心后,被该中心介绍给另一家租赁公司——宁波某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租了一辆网约车,租期一个月,租金3500元。
租车时工作人员夸大其词,告诉郭先生可以赚很多钱,只有提前退车需要收取违约金,没有告知剩余的租金不可以退现。当郭先生发觉收入远低于该公司宣传内容,还剩余20多天租期想要退车时,该公司以合同条款为由,不仅不退还剩余租金,还要收取手续费和违约金。
“上班模式”“保底工资”?流水代扣风险需警惕!
市民尤先生租了宁波某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网约车,该公司表示采用“上班模式”流水代扣,每个月可以领取7000元保底工资。一个月后,尤先生因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退车时被公司锁住平台流水无法提现,也没有拿到公司承诺的保底工资。
宁波市交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约车运力公司的话术往往有这么几种:
虚假收入诱导风险。部分网约车运力公司(中介公司)通过“订单流量保障”“轻松月入过万”“零门槛高收入”等高薪招聘的虚假宣传夸大收入,诱导驾驶员在不了解我市网约车市场实际行情的情况下签订车辆租赁合同。
部分合同约定“流水代扣”,使驾驶员无权支配订单收入,存在驾驶员实际收入无法达到预期,以及运力公司超额提现流水、拖欠或苛扣收入等风险。
花样经营模式风险。各网约车运力公司(中介公司)向驾驶员推销多种经营模式,包括“上班模式”“保底模式”“以租代购”“带车加盟”等,口头许诺“可随时退车、可无条件退车”,但往往在租车合同中设置隐秘、苛刻的退车条件,当驾驶员提出退车要求时,存在被苛扣押金或不予退车的风险。
“宽限期”承诺风险。运力公司(中介公司)往往口头告知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行业管理部门有10日-30日的考证“宽限期”,让驾驶员可以先营运后考证,有的甚至帮助驾驶员伪造从业资格证。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网约车经营无宽限期。交通执法部门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将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介公司转嫁风险。部分实力较弱的运力公司仅作为中介商,单纯通过推销其他运力公司的车辆赚取“差价”或“推荐费”,一旦资金断链,存在“卷款跑路”(驾驶员的押金)风险。车辆实际所有人将因无法按期收到租金而强行收回车辆,导致租车驾驶员利益受损。
那该如何规避此类风险呢?宁波市交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建议:
首先,广大市民应理性入行。网约车经营受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入条件、派单规则和收益分配方式也有所不同。
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市民及时关注交通部门发布的行业分析,合理调整收入预期,避免“高收入”错误引导、导致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经济损失或收益预期落差。
其次,市民应慎重选择有良好口碑和实力的运力公司。租车前要全面了解运力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实力,规避风险警示企业,避免因运力公司(中介公司)问题导致车辆租赁合同无法履行。
同时,要严审合同。市民在租车前,要认真核验车辆来源,避免承租来源不明的车辆。要严格审核租赁合同,了解合同中各项条款,特别是关于营运资质、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违章处理条款、保险、违约责任等规定。
注意防范各种形式的变相补充条款陷阱及“以租代购”“低价购车”“以购代租”等融资风险,避免退车时的维权困难。
最后,要注意合规经营。市民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请勿相信任何第三方免费办理网约车证件的广告信息,以及无证经营“宽限期”承诺。
在取得车辆、人员相关资格证件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
宁波市交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提醒,若市民发现所承租车辆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运力公司(中介公司)明知租车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但仍提供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可向交通执法部门举报。
举报热线:12345、12328。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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