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派客户端通讯员 樊佳丽 记者 赵煜
今年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提质增效,有力震慑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智保护”工作格局,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于今日发布2024年宁波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案例一:《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著作权案
2023年8月,宁波市文广旅游局对刘某松涉嫌非法复制并架设服务器运营“凌霄100奥兹玛”游戏侵犯《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著作权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刘某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涉案金额124万余元。2023年10月,移送宁波公安机关查处。2024年11月,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主犯刘某松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判处从犯刘某旭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二:宁波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9月,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宁波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及其经营的网络店铺进行核查。经查,发现该公司未经“奉化水蜜桃”商标所有权人宁波市奉化区水蜜桃研究所许可,自2019年7月起,将其从宁海种植农户处购入的水蜜桃分类包装后在网络店铺销售,店铺内的链接标题、宣传图片、详情介绍中均突出使用“奉化水蜜桃”字样。至被查获时,违法经营额达149万元。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宁波海关货运渠道查获侵犯“LABUBU”版权案
2024年11月,宁波海关在对某公司以市场采购方式申报出口的一批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其中塑料印章、钥匙扣挂件的货物外形与北欧森林精灵“LABUBU”卡通形象相似,随后查验关员进行深入开箱查验,发现货物中塑料拉链袋、橡胶地垫、塑料积木上也印有“LABUBU”卡通形象。宁波海关立即启动主动保护程序,经联系权利人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确认该批货物侵犯其版权。经清点,共有侵犯“LABUBU”玩具系列版权的橡胶地垫39500个、钥匙扣挂件35900个、塑料印章47900个、塑料拉链袋35900个、塑料积木39900个,总价值约37万元。最终宁波海关作出没收当事人全部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宁波海关所属梅山海关查获侵权“LABUBU'地垫、钥匙扣等。
案例四: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宁波某食品有限公司冒用“余姚年糕”证明商标专用权案
2024年5月,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宁波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产品货架上发现展示的两款年糕包装盒上印有“余姚年糕”“中国地理标志”两个商标。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使用资料,其行为涉嫌违反《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宁波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UGG”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4年12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宁波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冒“UGG”品牌雪地靴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自2023年11月起陆续从江苏镇江采购3118双“UGG”雪地靴,采购金额13.51万元,并通过网络平台及线下店铺进行销售。至被查获时,当事人已通过网络平台销售“UGG”雪地靴2000余双,累计销售额超14万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1月,宁波、镇江两地相关部门针对上游生产商开展跨区域网络执法联合行动,成功捣毁生产窝点1处,累计扣押涉案雪地靴1600余双、假冒商标标识2500余枚,抓捕涉案人员3人。
案例六:深圳市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宁波市某电子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
2024年7月,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深圳市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宁波市某电子有限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经初步核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明确,决定试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经涉案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比对,海曙区市场监管局裁定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侵权行为成立。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将该协议经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
案例七:余姚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鲁某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案
2023年9月,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余姚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鲁某某进行检查。经查明,2016年9月,鲁某某就职被侵权人所在单位,并于2022年6月离职。鲁某某与原单位签署有《保密协议》,离职时又签署有《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2020年至2022年6月期间,余姚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明知并获取使用鲁某某掌握的被侵权人商业秘密进行出口贸易并获利,累计出口贸易总额134.41万元,获利5.344万元。后被侵权人提出调解事宜,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侵权行为进行赔偿调解,侵权人共计向权利人赔偿198万元。2024年4月,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余姚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鲁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宁波海关进口货运渠道查获侵权足球案
2024年10月,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从巴基斯坦进口一批足球。宁波海关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布控,查验关员查验时发现该批足球上印有“ERREA”标识,根据手感、气味、材质等因素综合判断后认定涉嫌假货。查验关员立即启动知识产权主动保护程序,及时通知权利人确权,最终,权利人回复该批足球为侵权产品并申请海关保护。经清点,查获涉嫌侵犯“ERREA”商标的足球共计4990个,案值164670元。2024年11月,货主承认侵权并配合海关办理扣留手续。最终,宁波海关对该案作出没收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进口货运渠道查获侵权足球。
案例九: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某液压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
2024年4月,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某液压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涉案的被控侵权产品液压绞车属于大中型设备,需将该设备拆解后方能进行技术特征比对。为确保案件的客观真实性,合议组赴江苏南通两家第三方单位调查核实证据,对被控侵权产品液压绞车进行拆解后比对分析,最终确认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合议组先后四次组织争议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例十:郑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
2023年8月,奉化区人民检察院对郑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进行审查起诉。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期间,郑某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假冒宁波市亚德客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AirTAC”的电磁阀等产品销售给厉某某、胡某(均另案处理),销售金额共计12万余元,非法获利1.2万余元。奉化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郑某具有初犯、坦白、退缴违法所得、赔偿谅解等情节,对郑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奉化区市场监管局对郑某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10月,奉化区市场监管局对郑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出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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