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21日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着重发挥监管、货币、财税、产业等各项政策合力,从增加融资供给等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
增加融资供给
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
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
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
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指导银行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降低贷款附加费用,指导银行清理违规收费,规范与第三方合作。
坚决整治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
提高融资效率
稳妥发展线上贷款,指导银行利用科技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及时完善反欺诈模型规则和技术手段。
提高线下贷款办理效率,合理精简申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
指导大中型商业银行合理下放授信审批权限。
提高支持精准性
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组织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
加大对外贸新业态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落实监管政策
定期对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开展监管评价、评估。
抓实尽职免责工作,督促银行细化尽职标准和免责情形,与不良容忍度有效结合。
健全普惠金融事业部机制,落实绩效考核权重、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优惠等要求。
强化风险管理
修订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制定差异化标准,简化分类方法。
引导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倾斜核销空间和资源。
以试点方式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信用贷款清单式核销上限,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完善政策保障
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
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
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有序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强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
做好组织实施
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抓紧制定出台政策细则。
指导银行抓好政策落实,制定实施方案。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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