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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行 | 先交钱再打工?暑期打工注意“避坑”
2025-07-14 21:44: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专题】“双百”惠民行第三季

甬派客户端记者方琴 钟海雄 实习生黄瑜含 王紫嫣

“还没上岗就先交了200元,结果做了三四天就被辞了。”近日,网友“大海123”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他家孩子暑期打工的遭遇。

网友“大海123”姓吴,儿子小吴16岁,今年刚读完高一。吴先生想在暑假期间给孩子找个暑期工做做,锻炼一下,后来在“BOSS直聘”APP上,看到一家名为宁波宇峻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中介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就给孩子报了名。

吴先生说,报名面试后,小吴先后交了100元介绍报名费和100元保险费,并于6月30日前往位于鄞州区姜山镇的一家工厂上班。

左图为暑期工在车间里拍到的工作环境照片,右图为应聘时交付的100元报名费。方琴 摄

吴先生告诉记者,刚开始他以为上班的工厂为“宁波立盈纺织品有限公司”,后来小吴说,他干活的工厂是一家名为“羽佳电器”的公司,工厂租用了“立盈纺织品”的场地。

小吴和同学小高一同应聘了“羽佳电器”的暑期工,工作内容为打包、装电器、刷涂料等简单流水线作业,每日工作时长达12小时,有时候还要加班。结果小吴干了三天,小高干了四天,工厂就以“迟到几分钟”“流水线工作没做好”等理由,辞掉了他们。

“当时说好的工钱是一小时18元,我总共做了28个小时,差不多有500元吧。”小吴说,工厂说一周内结清工钱,可到现在还没有把这笔工钱发给他。

“这提前交的200元退不了,三天的工资也没拿到,太坑了。”吴先生无奈地说道。

吴先生出示了当时小吴签的“劳动合同”。记者看到,合同里甲方公司为空白,乙方填写了小吴的姓名和个人信息,合同中没有具体写明薪资,不过注明了每天上班时间为8:00-20:00。

由于小吴等暑期工还是学生,他们另外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书,上面需要抄写“本人自愿放弃社会统筹保险”。

吴先生出示当时小吴签订的劳动合同。受访者供图

据吴先生说,不止是小吴,工厂似乎招了很多新的暑假工,每一个进来的都要交钱,但又有很多人像他儿子一样,被很快辞退了。这让他很困惑。

7月10日,记者和吴先生约好,在姜山镇狮桥路2号碰头。当天,记者看到,厂房大门口贴着“宁波立盈纺织品有限公司”和“柔思健康科技”的招牌,而正当记者要进入厂区内时,被一名穿着“羽佳电器”服装的工作人员拦住。对方表示工厂拒绝采访,阻止家长和记者进入工厂了解情况。不过该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劳务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羽佳电器”厂房地址在狮桥路2号。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该劳务公司——宁波宇峻人力资源公司,对方自称姓魏,是公司相关负责人。

魏先生称,该厂的暑期工是他们招聘入厂的,100元报名费交给了与公司合作的一家负责招聘的劳务公司,另外100元保险费则是为求职员工购买的意外保险。他强调公司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针对暑期工工资结算一事,他表示公司已在着手解决。

鄞州区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做暑期工的基本是还在上学的学生,从法律上而言,他们和雇佣的公司是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劳务关系引发的纠纷,主要由所属镇(街道)进行司法调解,也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该工作人员建议,暑期工年满16周岁的,最好和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以便维权。

随后,记者将该事反映给了姜山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此事属地劳动监察大队已经介入。

记者也从鄞州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了解到,学生做暑期工不属于劳动关系,虽不在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置范围内,但该部门正在协调劳务公司尽快处理此事。

利用暑假打工是许多同学接触社会、勤工俭学的机会,但对社会经验相对不足的同学们来说,暑期兼职也潜藏着一些风险。

学生暑期打工,如何“避坑”?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毛清旭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审批除外)。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未成年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学生做暑期工,只能相当于劳务工,是没有像劳动关系那样缴纳社保的,但如果发生伤害,得由雇主承担责任,所以正规的工厂,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会买一个商业保险。”毛清旭说道,“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可以由暑期工与工厂沟通。”

此外,据毛律师介绍,如果当事人确认,自己报名的暑期工工作,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的,那么应当是劳务派遣公司与暑期工之间签订劳务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的薪酬待遇和工作时长。

如果暑期工不能胜任劳务派遣公司将其派遣到企业的工作,那么劳务派遣公司还需要根据协议继续给他派遣新的用工单位,而不能因为上一个企业的工作不能胜任,就结束所有的劳务合同。

毛清旭律师提醒道,学生去做暑期工,要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如果公司不按照劳务合同来执行,那么至少还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让孩子们拿回应得的工资,同时也希望社会关注这件事。”吴先生表示。

对此事的后续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发现身边问题,请您继续通过以下方式反映:1.拨打热线81850000;2.打开甬派App,在下方“问政”板块留言;3.微信搜索“nb81850”,关注后直接留言;4.打开中国宁波网,登录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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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行 | 先交钱再打工?暑期打工注意“避坑”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5-07-14 21:44:00

甬派客户端记者方琴 钟海雄 实习生黄瑜含 王紫嫣

“还没上岗就先交了200元,结果做了三四天就被辞了。”近日,网友“大海123”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他家孩子暑期打工的遭遇。

网友“大海123”姓吴,儿子小吴16岁,今年刚读完高一。吴先生想在暑假期间给孩子找个暑期工做做,锻炼一下,后来在“BOSS直聘”APP上,看到一家名为宁波宇峻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中介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就给孩子报了名。

吴先生说,报名面试后,小吴先后交了100元介绍报名费和100元保险费,并于6月30日前往位于鄞州区姜山镇的一家工厂上班。

左图为暑期工在车间里拍到的工作环境照片,右图为应聘时交付的100元报名费。方琴 摄

吴先生告诉记者,刚开始他以为上班的工厂为“宁波立盈纺织品有限公司”,后来小吴说,他干活的工厂是一家名为“羽佳电器”的公司,工厂租用了“立盈纺织品”的场地。

小吴和同学小高一同应聘了“羽佳电器”的暑期工,工作内容为打包、装电器、刷涂料等简单流水线作业,每日工作时长达12小时,有时候还要加班。结果小吴干了三天,小高干了四天,工厂就以“迟到几分钟”“流水线工作没做好”等理由,辞掉了他们。

“当时说好的工钱是一小时18元,我总共做了28个小时,差不多有500元吧。”小吴说,工厂说一周内结清工钱,可到现在还没有把这笔工钱发给他。

“这提前交的200元退不了,三天的工资也没拿到,太坑了。”吴先生无奈地说道。

吴先生出示了当时小吴签的“劳动合同”。记者看到,合同里甲方公司为空白,乙方填写了小吴的姓名和个人信息,合同中没有具体写明薪资,不过注明了每天上班时间为8:00-20:00。

由于小吴等暑期工还是学生,他们另外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书,上面需要抄写“本人自愿放弃社会统筹保险”。

吴先生出示当时小吴签订的劳动合同。受访者供图

据吴先生说,不止是小吴,工厂似乎招了很多新的暑假工,每一个进来的都要交钱,但又有很多人像他儿子一样,被很快辞退了。这让他很困惑。

7月10日,记者和吴先生约好,在姜山镇狮桥路2号碰头。当天,记者看到,厂房大门口贴着“宁波立盈纺织品有限公司”和“柔思健康科技”的招牌,而正当记者要进入厂区内时,被一名穿着“羽佳电器”服装的工作人员拦住。对方表示工厂拒绝采访,阻止家长和记者进入工厂了解情况。不过该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劳务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羽佳电器”厂房地址在狮桥路2号。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该劳务公司——宁波宇峻人力资源公司,对方自称姓魏,是公司相关负责人。

魏先生称,该厂的暑期工是他们招聘入厂的,100元报名费交给了与公司合作的一家负责招聘的劳务公司,另外100元保险费则是为求职员工购买的意外保险。他强调公司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针对暑期工工资结算一事,他表示公司已在着手解决。

鄞州区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做暑期工的基本是还在上学的学生,从法律上而言,他们和雇佣的公司是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劳务关系引发的纠纷,主要由所属镇(街道)进行司法调解,也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该工作人员建议,暑期工年满16周岁的,最好和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以便维权。

随后,记者将该事反映给了姜山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此事属地劳动监察大队已经介入。

记者也从鄞州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了解到,学生做暑期工不属于劳动关系,虽不在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置范围内,但该部门正在协调劳务公司尽快处理此事。

利用暑假打工是许多同学接触社会、勤工俭学的机会,但对社会经验相对不足的同学们来说,暑期兼职也潜藏着一些风险。

学生暑期打工,如何“避坑”?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毛清旭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审批除外)。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未成年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学生做暑期工,只能相当于劳务工,是没有像劳动关系那样缴纳社保的,但如果发生伤害,得由雇主承担责任,所以正规的工厂,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会买一个商业保险。”毛清旭说道,“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可以由暑期工与工厂沟通。”

此外,据毛律师介绍,如果当事人确认,自己报名的暑期工工作,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的,那么应当是劳务派遣公司与暑期工之间签订劳务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的薪酬待遇和工作时长。

如果暑期工不能胜任劳务派遣公司将其派遣到企业的工作,那么劳务派遣公司还需要根据协议继续给他派遣新的用工单位,而不能因为上一个企业的工作不能胜任,就结束所有的劳务合同。

毛清旭律师提醒道,学生去做暑期工,要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如果公司不按照劳务合同来执行,那么至少还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让孩子们拿回应得的工资,同时也希望社会关注这件事。”吴先生表示。

对此事的后续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发现身边问题,请您继续通过以下方式反映:1.拨打热线81850000;2.打开甬派App,在下方“问政”板块留言;3.微信搜索“nb81850”,关注后直接留言;4.打开中国宁波网,登录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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