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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到来 六大消费提示请收好
2025-11-05 14:57: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甬派客户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陶颖

  2025年“双十一”购物节大幕已启,各大电商平台预售、满减、秒杀等促销活动令人眼花缭乱。

  不过,由定金、价格、售后等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在历年大促期间呈高发态势。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宁波市消保委结合近期热点,发布消费提示。

  定金规则需看清,违约责任要明确

  “预付定金享优惠”,是“双十一”常规营销手段。但消费者因计划变更欲退款时,常陷入“定金不退”的困境。

  核心提示: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其核心在于“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消费建议:

  1.谨慎决策,看清规则。支付定金前,务必确认商品是否为真实需求,并仔细阅读商家关于“定金不退”等格式条款。一旦勾选同意,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2.明晰责任,依法维权。消费者支付定金后未支付尾款时,定金能否退还,应区分情形,若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放弃购买,定金通常无法退还。但若因商家缺货、商品属性变更等商家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属于商家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七天无理由”有边界,商品完好是关键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但实践中,常因对“商品完好”的界定产生争议。

  核心提示:

  1.范围有限定。并非所有商品都适用。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依法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

  2.完好有标准。消费者为查验、确认商品品质而进行的必要拆封,只要未导致商品价值明显贬损,即视为“商品完好”。但超出必要范畴的使用,导致商品价值大幅降低的,则不属完好之列。

  3.盲盒需谨慎。盲盒的核心理念在于不确定性。在商品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拆封后因知晓内容而要求退货,有违公平原则,通常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建议:

  1.购物先确认。下单前,确认欲购商品是否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定范围内。

  2.试用需合理。保持商品原状,不影响二次销售。避免产生不可恢复的使用痕迹。

  3.理解新模式。购买盲盒等特殊商品,应充分认知其销售模式与规则,理性下单。

  赠品非“免费”,安全责任不可卸

  “买一赠一”等活动中的赠品,其质量安全问题常被忽视。消费者需明确,赠品并非无偿赠与,而是附属于主商品的附条件赠与。

  核心提示:

  赠品通常是商家为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提升店铺销量而提供,赠品的成本实质上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因此商家必须对赠品的质量安全承担责任。

  消费建议:

  不要因“免费”而忽视赠品权益。若赠品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赔,商家不得以赠品属于免费提供为由主张免责。若赠品存在质量瑕疵或与商家承诺不符,视具体情况商家可能构成违约甚至消费欺诈。

  警惕价格“猫腻”,识破虚假优惠

  “双十一”期间,部分商家通过“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手段制造优惠假象,损害消费者权益。

  核心提示:

  根据《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可能被认定为欺诈,商家将面临行政处罚并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消费建议:

  消费者在购物前应提前关注商品价格走势,核实优惠真实性。遇到可疑降价时,第一时间截图保存价格变动前后的商品界面、消费凭证等证据,作为维权凭证。

  强化信息保护,拒绝“默认授权”

  大促期间是个人信息泄露与营销骚扰的高发期,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核心提示:

  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收集,严禁非法买卖。消费者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拒绝过度收集和非法使用。

  消费建议:

  1.细读隐私条款。注册和下单时,仔细阅读用户协议与隐私政策,拒绝“一揽子”授权,仅在必要时提供最小范围的信息。

  2.主动行使权利。若不愿接收商业信息,有权要求商家停止发送。

  3.勇于投诉举报。面对无法退订的骚扰或疑似信息泄露,应保存证据并向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4.妥善处理快递单。丢弃快递包装前,务必销毁或涂抹掉上面的个人信息,防止泄露。

  对经营者的提示:珍视商誉,诚信为本

  “双十一”是检验企业诚信与责任的“试金石”。宁波市消保委敦促所有电商平台与经营者:

  1.杜绝虚假宣传。不得对普通商品作治病等功效性虚假宣传;真实、准确、全面地披露商品信息;摒弃“好评返现”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2.规范价格行为。以清晰、显著的方式标示价格与折扣,杜绝一切形式的价格欺诈。

  3.科学管理库存。如实标注库存信息,避免因超售而单方面取消订单,将商业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4.筑牢信息安全防线。采取必要技术与管理措施,切实履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义务,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双十一”是消费的盛宴,不应成为纠纷的温床。在此,宁波市消保委呼吁广大消费者,掌握法律武器,理性智慧消费。同时也敦促所有电商平台和经营者,珍惜企业信誉,严守法律底线,以诚信经营赢得市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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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到来 六大消费提示请收好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5-11-05 14:57:00

  甬派客户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陶颖

  2025年“双十一”购物节大幕已启,各大电商平台预售、满减、秒杀等促销活动令人眼花缭乱。

  不过,由定金、价格、售后等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在历年大促期间呈高发态势。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宁波市消保委结合近期热点,发布消费提示。

  定金规则需看清,违约责任要明确

  “预付定金享优惠”,是“双十一”常规营销手段。但消费者因计划变更欲退款时,常陷入“定金不退”的困境。

  核心提示: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其核心在于“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消费建议:

  1.谨慎决策,看清规则。支付定金前,务必确认商品是否为真实需求,并仔细阅读商家关于“定金不退”等格式条款。一旦勾选同意,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2.明晰责任,依法维权。消费者支付定金后未支付尾款时,定金能否退还,应区分情形,若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放弃购买,定金通常无法退还。但若因商家缺货、商品属性变更等商家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属于商家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七天无理由”有边界,商品完好是关键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但实践中,常因对“商品完好”的界定产生争议。

  核心提示:

  1.范围有限定。并非所有商品都适用。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依法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

  2.完好有标准。消费者为查验、确认商品品质而进行的必要拆封,只要未导致商品价值明显贬损,即视为“商品完好”。但超出必要范畴的使用,导致商品价值大幅降低的,则不属完好之列。

  3.盲盒需谨慎。盲盒的核心理念在于不确定性。在商品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拆封后因知晓内容而要求退货,有违公平原则,通常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建议:

  1.购物先确认。下单前,确认欲购商品是否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定范围内。

  2.试用需合理。保持商品原状,不影响二次销售。避免产生不可恢复的使用痕迹。

  3.理解新模式。购买盲盒等特殊商品,应充分认知其销售模式与规则,理性下单。

  赠品非“免费”,安全责任不可卸

  “买一赠一”等活动中的赠品,其质量安全问题常被忽视。消费者需明确,赠品并非无偿赠与,而是附属于主商品的附条件赠与。

  核心提示:

  赠品通常是商家为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提升店铺销量而提供,赠品的成本实质上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因此商家必须对赠品的质量安全承担责任。

  消费建议:

  不要因“免费”而忽视赠品权益。若赠品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赔,商家不得以赠品属于免费提供为由主张免责。若赠品存在质量瑕疵或与商家承诺不符,视具体情况商家可能构成违约甚至消费欺诈。

  警惕价格“猫腻”,识破虚假优惠

  “双十一”期间,部分商家通过“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手段制造优惠假象,损害消费者权益。

  核心提示:

  根据《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可能被认定为欺诈,商家将面临行政处罚并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消费建议:

  消费者在购物前应提前关注商品价格走势,核实优惠真实性。遇到可疑降价时,第一时间截图保存价格变动前后的商品界面、消费凭证等证据,作为维权凭证。

  强化信息保护,拒绝“默认授权”

  大促期间是个人信息泄露与营销骚扰的高发期,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核心提示:

  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收集,严禁非法买卖。消费者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拒绝过度收集和非法使用。

  消费建议:

  1.细读隐私条款。注册和下单时,仔细阅读用户协议与隐私政策,拒绝“一揽子”授权,仅在必要时提供最小范围的信息。

  2.主动行使权利。若不愿接收商业信息,有权要求商家停止发送。

  3.勇于投诉举报。面对无法退订的骚扰或疑似信息泄露,应保存证据并向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4.妥善处理快递单。丢弃快递包装前,务必销毁或涂抹掉上面的个人信息,防止泄露。

  对经营者的提示:珍视商誉,诚信为本

  “双十一”是检验企业诚信与责任的“试金石”。宁波市消保委敦促所有电商平台与经营者:

  1.杜绝虚假宣传。不得对普通商品作治病等功效性虚假宣传;真实、准确、全面地披露商品信息;摒弃“好评返现”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2.规范价格行为。以清晰、显著的方式标示价格与折扣,杜绝一切形式的价格欺诈。

  3.科学管理库存。如实标注库存信息,避免因超售而单方面取消订单,将商业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4.筑牢信息安全防线。采取必要技术与管理措施,切实履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义务,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双十一”是消费的盛宴,不应成为纠纷的温床。在此,宁波市消保委呼吁广大消费者,掌握法律武器,理性智慧消费。同时也敦促所有电商平台和经营者,珍惜企业信誉,严守法律底线,以诚信经营赢得市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

编辑: 陈捷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