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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公告
2026-02-28 10:27:48 稿源: 象山发布  

  为支持广大群众改善住房需求及居住条件,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象山城投”)推出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由象山城投以限定数量、限定范围、限定时间的方式收购符合条件的旧房,并向旧房权属人(简称“换房人”)发放与房屋收购价格对应额度的“以旧换新抵价券”(简称“抵价券”)和“以旧换新购房券”(简称“换购券”)。抵价券价值为旧房收购成交价格(包含配套阁楼、储藏间、车库等附属设施价值),换购券价值为对应抵价券价值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换房人应在活动规定期限内购置参加活动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简称“新房”),并凭抵价券和换购券进行核销抵扣房价,每套换购的新建商品住宅仅可使用1张抵价券和1张对应的换购券。

  二、收购价格由象山城投委托3家房地产专业评估机构(具有专业资质且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进行评估,并取平均值;评估费用象山城投承担。

  实施范围

  一、旧房收购数量及范围:本次活动定量收购旧房100套(后续视新房认购登记数量发布加收公告),收购旧房的范围为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爵溪街道、石浦镇。

  二、新房房源范围:本次活动为象山县范围内新房房源。新房房源库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新房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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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条件

  一、国有住宅建设用地上,已取得权属证明,70年产权,产权清晰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的商品住房;

  二、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且符合交易条件;

  三、建成年限在2010年1月1日前;

  四、建筑面积≤144㎡,(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五、按规定已足额交纳或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在旧房交易过户前完成);

  六、存在租赁关系的,须在旧房交易过户前予以解除并腾空;如维持原租赁关系,则需提供原租赁协议,并与象山城投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

  七、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否则收购主体有权拒绝收购;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线上报名途径

  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入“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报名入口

请登录浙里办APP扫码

  线下报名途径

  城投绿城·N30°梦想城商业中心二楼(象山县丹西街道宝海路和丰饶路交叉口,可直接导航)

  活动期间每天8:30-11:30、14:00-17:00

  换购流程

  一、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入“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意向申请(可在线下报名点申请,根据线下指导进行线上流程录入);

  二、意向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换房人可收到“意向申请成功”信息。本次仅向审核通过前150名发送“意向申请成功”信息,其余为意向申请轮候名额,轮候名额待后续释放。

  三、前150名收到信息的换房人,可凭信息到参与活动的新房售楼处选定新房;换房人缴纳认购意向金并签署新房认购协议,经审核确认后完成认购登记。(如在收到信息后的10个自然日内未完成新房认购,视为换房人放弃本次活动名额,名额将释放)

  四、本次活动100套收旧名额排序以认购登记成功顺位为准,候选名额需待前面排序名额释放后方可参与旧房收购。象山城投按照名额顺序逐步完成现场踏勘、评估洽谈、旧房过户程序;旧房收储且完成过户手续后,发放“抵价券”和“换购券”的电子券码。

  五、换房人购买新房,并核销“抵价券”和“换购券”抵扣房价,新房总价不低于旧房收购价格。抵价券、换购券不可折现。

  提醒1:评估结果出具给换房人后10个自然日内需完成签署《旧房收购协议》;签署《旧房收购协议》后7个自然日内需完成旧房网签备案及过户登记;如逾期未签订协议或未过户的,收购主体取消该换房人本次活动资格,开发企业退还认购意向金。

  提醒2:旧房过户后,认购意向金自动转化为定金,换房人应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新房网签;如旧房过户后逾期未完成新房网签的,换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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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方式

  0574-65650065

  线下咨询点位

  城投绿城·N30°梦想城商业中心二楼(象山县丹西街道宝海路和丰饶路交叉口)

  本次活动期间,相关信息在“象山发布”和“山海万象”微信公众号发布。

  未尽事宜,以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新房项目库 

  附件2、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流程图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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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公告

稿源: 象山发布 2026-02-28 10:27:48

  为支持广大群众改善住房需求及居住条件,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象山城投”)推出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由象山城投以限定数量、限定范围、限定时间的方式收购符合条件的旧房,并向旧房权属人(简称“换房人”)发放与房屋收购价格对应额度的“以旧换新抵价券”(简称“抵价券”)和“以旧换新购房券”(简称“换购券”)。抵价券价值为旧房收购成交价格(包含配套阁楼、储藏间、车库等附属设施价值),换购券价值为对应抵价券价值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换房人应在活动规定期限内购置参加活动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简称“新房”),并凭抵价券和换购券进行核销抵扣房价,每套换购的新建商品住宅仅可使用1张抵价券和1张对应的换购券。

  二、收购价格由象山城投委托3家房地产专业评估机构(具有专业资质且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进行评估,并取平均值;评估费用象山城投承担。

  实施范围

  一、旧房收购数量及范围:本次活动定量收购旧房100套(后续视新房认购登记数量发布加收公告),收购旧房的范围为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爵溪街道、石浦镇。

  二、新房房源范围:本次活动为象山县范围内新房房源。新房房源库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新房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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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条件

  一、国有住宅建设用地上,已取得权属证明,70年产权,产权清晰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的商品住房;

  二、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且符合交易条件;

  三、建成年限在2010年1月1日前;

  四、建筑面积≤144㎡,(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五、按规定已足额交纳或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在旧房交易过户前完成);

  六、存在租赁关系的,须在旧房交易过户前予以解除并腾空;如维持原租赁关系,则需提供原租赁协议,并与象山城投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

  七、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否则收购主体有权拒绝收购;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线上报名途径

  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入“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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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下报名途径

  城投绿城·N30°梦想城商业中心二楼(象山县丹西街道宝海路和丰饶路交叉口,可直接导航)

  活动期间每天8:30-11:30、14:00-17:00

  换购流程

  一、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入“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意向申请(可在线下报名点申请,根据线下指导进行线上流程录入);

  二、意向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换房人可收到“意向申请成功”信息。本次仅向审核通过前150名发送“意向申请成功”信息,其余为意向申请轮候名额,轮候名额待后续释放。

  三、前150名收到信息的换房人,可凭信息到参与活动的新房售楼处选定新房;换房人缴纳认购意向金并签署新房认购协议,经审核确认后完成认购登记。(如在收到信息后的10个自然日内未完成新房认购,视为换房人放弃本次活动名额,名额将释放)

  四、本次活动100套收旧名额排序以认购登记成功顺位为准,候选名额需待前面排序名额释放后方可参与旧房收购。象山城投按照名额顺序逐步完成现场踏勘、评估洽谈、旧房过户程序;旧房收储且完成过户手续后,发放“抵价券”和“换购券”的电子券码。

  五、换房人购买新房,并核销“抵价券”和“换购券”抵扣房价,新房总价不低于旧房收购价格。抵价券、换购券不可折现。

  提醒1:评估结果出具给换房人后10个自然日内需完成签署《旧房收购协议》;签署《旧房收购协议》后7个自然日内需完成旧房网签备案及过户登记;如逾期未签订协议或未过户的,收购主体取消该换房人本次活动资格,开发企业退还认购意向金。

  提醒2:旧房过户后,认购意向金自动转化为定金,换房人应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新房网签;如旧房过户后逾期未完成新房网签的,换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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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方式

  0574-65650065

  线下咨询点位

  城投绿城·N30°梦想城商业中心二楼(象山县丹西街道宝海路和丰饶路交叉口)

  本次活动期间,相关信息在“象山发布”和“山海万象”微信公众号发布。

  未尽事宜,以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新房项目库 

  附件2、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象山县活动流程图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编辑: 杨丹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