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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江北区活动公告
2026-02-28 10:23:25 稿源: 江北发布  

  为持续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

  多渠道筹建保障性住房

  宁波市江北区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城建资产”)

  在江北区域内开展

  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本次活动定量换购新房数量100套

  江北区域内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第三期活动由城建资产以限定数量、限定范围、限定时间的方式收购符合条件的旧房,并向旧房权属人(简称“换房人”)发放与房屋收购价格对应额度的“以旧换新抵价券(简称“抵价券”)和“以旧换新购房券”(简称“换购券”)

  抵价券价值为旧房收购成交价格(包含配套阁楼、储藏间、车库等附属设施价值);换购券价值为对应抵价券价值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若叠加使用多张抵价券和换购券,则仅限于江北区内换购使用,且换购券叠加总价值最高不超过10万元)。换房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凭抵价券和换购券购置指定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简称“新房”)。

  旧房房源条件

  根据公告情况,此次收购的房子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旧房权属须在公告之日前已完成登记;

  (二)2010年1月1日前建成的商品住房,且建筑面积≤140㎡;

  (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

  (四)房屋产权清晰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形,符合交易条件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

  (五)存在租赁关系的,须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并腾空;如维持原租赁关系,则需提供原租赁协议,并与城建资产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

  (六)按规定已足额交存或续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在交易过户前完成);

  (七)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

  旧房房源范围

  需要提醒的是,这份小区清单仅供参考,最终是否符合建成时间要求,以审核为准;其他位于江北区内、但所在小区未在清单内或无物业管理的建成于2010年1月1日前的商品住房,也可在线上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纳入拟收购范围。

  新房房源范围

  参与此次“以旧换新”活动的新房房源如下:

  新房项目库视实际情况增补更新,全大市范围内参加活动的商品住房楼盘,以楼盘所在地确认为准。

  报名方式

  本次活动从2026年2月28日起,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到“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原参加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换房人且已经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自评估报告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可继续使用。

  报名入口

请登录浙里办APP扫码

  活动换购流程

  具体咨询电话:

  0574-87160077

  0574-87290033

  线下咨询点:

  宁波市江北区康桥南路,君安里售楼处(地铁7号线宁慈路站)

  活动期间8:30-17:30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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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江北区活动公告

稿源: 江北发布 2026-02-28 10:23:25

  为持续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

  多渠道筹建保障性住房

  宁波市江北区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城建资产”)

  在江北区域内开展

  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本次活动定量换购新房数量100套

  江北区域内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第三期活动由城建资产以限定数量、限定范围、限定时间的方式收购符合条件的旧房,并向旧房权属人(简称“换房人”)发放与房屋收购价格对应额度的“以旧换新抵价券(简称“抵价券”)和“以旧换新购房券”(简称“换购券”)

  抵价券价值为旧房收购成交价格(包含配套阁楼、储藏间、车库等附属设施价值);换购券价值为对应抵价券价值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若叠加使用多张抵价券和换购券,则仅限于江北区内换购使用,且换购券叠加总价值最高不超过10万元)。换房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凭抵价券和换购券购置指定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简称“新房”)。

  旧房房源条件

  根据公告情况,此次收购的房子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旧房权属须在公告之日前已完成登记;

  (二)2010年1月1日前建成的商品住房,且建筑面积≤140㎡;

  (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

  (四)房屋产权清晰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形,符合交易条件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

  (五)存在租赁关系的,须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并腾空;如维持原租赁关系,则需提供原租赁协议,并与城建资产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

  (六)按规定已足额交存或续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在交易过户前完成);

  (七)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

  旧房房源范围

  需要提醒的是,这份小区清单仅供参考,最终是否符合建成时间要求,以审核为准;其他位于江北区内、但所在小区未在清单内或无物业管理的建成于2010年1月1日前的商品住房,也可在线上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纳入拟收购范围。

  新房房源范围

  参与此次“以旧换新”活动的新房房源如下:

  新房项目库视实际情况增补更新,全大市范围内参加活动的商品住房楼盘,以楼盘所在地确认为准。

  报名方式

  本次活动从2026年2月28日起,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到“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原参加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换房人且已经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自评估报告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可继续使用。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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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换购流程

  具体咨询电话:

  0574-87160077

  0574-87290033

  线下咨询点:

  宁波市江北区康桥南路,君安里售楼处(地铁7号线宁慈路站)

  活动期间8:30-17:30

编辑: 杨丹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