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多渠道筹建保障性住房,满足居民住房品质升级需求和新市民、青年人租住需求,宁波海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公司”)推出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海曙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概况
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海曙区活动由海虹公司以限定数量、限定范围、限定时间的方式收购符合条件的旧房,并向旧房权属人(简称“换房人”)发放与房屋收购价格对应额度的“以旧换新抵价券”(简称“抵价券”)和“以旧换新购房券”(简称“换购券”)。抵价券价值为旧房收购成交价格(包含配套阁楼、储藏间、车库等附属设施价值);换购券价值为对应抵价券价值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套换购的新建商品住宅可使用多张抵价券和换购券,使用叠加换购券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叠加使用多张抵价券与换购券所换购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坐落在海曙区范围内,换房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凭抵价券和换购券购置活动指定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
对于已参加宁波市“以旧换新”首期及二期活动,且已完成旧房评估但尚未购房的申请人参加三期活动时,其评估报告出具日期距报名参加三期活动的申请日期未满3个月的(以活动平台登记为准),该评估报告继续有效。
二、活动期限和收购数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计划完成“以旧换新”房屋100套(后续可根据新房认购登记数量发布加收公告)。
三、实施范围
旧房范围
收购范围:月湖街道、西门街道、江厦街道、南门街道、鼓楼街道、白云街道、望春街道、段塘街道范围内符合公告收购条件的商品住房。
旧房收购范围参考小区清单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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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房源范围
本次活动新房房源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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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旧房收购条件
(一)旧房权属必须是在公告之前完成登记。
(二)2010年1月1日前建成的商品住房,且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
(四)房屋产权清晰且无抵押、无查封等限制情形,符合交易条件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
(五)存在租赁关系的,须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并腾空;如维持原租赁关系,则需提供原租赁协议,并与收购主体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
(六)按规定已足额交存或续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在收购过户前完成);
(七)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
五、报名方式
本次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入“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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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换购流程
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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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咨询方式
(一)电话咨询
0574-87321166;0574-87290077;0574-87320066
(二)线下咨询
海曙区银亿时代广场(仓桥街35弄14号1-2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30
本次活动期间,相关信息在“海曙发布”“海欣控股”微信公众号发布;未尽事宜,以宁波海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解释为准。
宁波海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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