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国内政经
严管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企业家言论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发布
2026-06-12 11:02:49 稿源: “网信中国”微信公号  

近期,在国家网信办指导下,重点网站平台共同制定《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明确网站平台要及时清理侵犯企业家个人权益信息,主动清除已核实的涉企虚假不实信息,加强榜单涉企话题管理,持续优化算法推荐机制,杜绝涉企负面信息“投流”行为,从严管理非法牟利行为,取消经常性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自媒体”账号营利权限,加强涉事账号处置力度。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约》的制定发布,有利于凝聚行业共识,强化行业自律,加强涉企侵权信息治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下一步,将加强对网站平台的指导督促,扎实推动《公约》落地见效。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监督,共同营造清朗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

一、清除侵犯个人权益信息。及时清理泄露企业家个人隐私的信息,严管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企业家的言论。

二、统一同类信息处置标准。主动清理已核实的涉企虚假不实信息。

三、严厉打击各类网络水军。清理机器人账号涉企评论信息,坚决处置发布统一话术、同质化涉企信息的机器人账号、水军账号。

四、加强榜单涉企话题管理。加大热搜热榜管理,不得呈现AI生成的涉企负面信息,不得呈现企业家“口水战”、企业家私生活以及未经核实的涉企负面热点事件等话题。

五、持续优化算法推荐机制。不得推荐集纳企业、行业和企业家负面信息的“自媒体”账号,对AI生成的涉企负面信息予以限流。

六、鼓励相关主体对外发声。采纳企业、企业家在超大平台上的官方账号发布的公开声明,及时清理与声明不符的信息。

七、完善平台流量投放机制。强化投流审核管控措施,坚决杜绝涉企负面信息“投流”行为。

八、从严管理非法牟利行为。关闭假冒仿冒新闻单位账号,坚决处置向企业发送“负面信息求证函”的“自媒体”账号,以及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并开展所谓涉企监督的账号。

九、取消相关账号营利权限。取消经常性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自媒体”账号的营利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流量分成、广告收益、推广商品和直播打赏。

十、加强涉事账号处置力度。坚持“信息、账号一同处置”原则,坚决处置发布传播侵权信息的账号,对账号所属MCN机构实施联动处置。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客户端

市级重大新闻宣传服务平台

扫码下载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5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严管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企业家言论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发布

稿源: “网信中国”微信公号 2026-06-12 11:02:49

近期,在国家网信办指导下,重点网站平台共同制定《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明确网站平台要及时清理侵犯企业家个人权益信息,主动清除已核实的涉企虚假不实信息,加强榜单涉企话题管理,持续优化算法推荐机制,杜绝涉企负面信息“投流”行为,从严管理非法牟利行为,取消经常性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自媒体”账号营利权限,加强涉事账号处置力度。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约》的制定发布,有利于凝聚行业共识,强化行业自律,加强涉企侵权信息治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下一步,将加强对网站平台的指导督促,扎实推动《公约》落地见效。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监督,共同营造清朗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

一、清除侵犯个人权益信息。及时清理泄露企业家个人隐私的信息,严管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企业家的言论。

二、统一同类信息处置标准。主动清理已核实的涉企虚假不实信息。

三、严厉打击各类网络水军。清理机器人账号涉企评论信息,坚决处置发布统一话术、同质化涉企信息的机器人账号、水军账号。

四、加强榜单涉企话题管理。加大热搜热榜管理,不得呈现AI生成的涉企负面信息,不得呈现企业家“口水战”、企业家私生活以及未经核实的涉企负面热点事件等话题。

五、持续优化算法推荐机制。不得推荐集纳企业、行业和企业家负面信息的“自媒体”账号,对AI生成的涉企负面信息予以限流。

六、鼓励相关主体对外发声。采纳企业、企业家在超大平台上的官方账号发布的公开声明,及时清理与声明不符的信息。

七、完善平台流量投放机制。强化投流审核管控措施,坚决杜绝涉企负面信息“投流”行为。

八、从严管理非法牟利行为。关闭假冒仿冒新闻单位账号,坚决处置向企业发送“负面信息求证函”的“自媒体”账号,以及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并开展所谓涉企监督的账号。

九、取消相关账号营利权限。取消经常性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自媒体”账号的营利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流量分成、广告收益、推广商品和直播打赏。

十、加强涉事账号处置力度。坚持“信息、账号一同处置”原则,坚决处置发布传播侵权信息的账号,对账号所属MCN机构实施联动处置。

编辑: 陈晓怡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