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燕通讯员亚辉)孩子被饭店玻璃门夹伤了脚,责任该由谁来负?日前,消协在认定饭店该负主要责任的同时,认定孩子的父亲作为监护人,也应对事件承担部分责任。
几天前,吴某带8岁的儿子在江东曙光路某小吃城吃完早餐,走出小吃城大门时,其儿子的脚被来回摆动的弹簧门夹住,顿时鲜血淋淋。吴某来不及与店方交涉,便与该小吃城服务员一起将儿子送往医院就治。
为治儿子的脚伤,吴某一共花去医药费700余元,其他车旅费、陪护费等300余元,共计1000余元。事后吴某向小吃城交涉,要求小吃城赔偿其儿子的医药费、车旅费等各项费用1000元,但店方认为是吴某没看好自己的儿子,只愿补偿部分医药费250元。吴某遂向江东12315投诉。12315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后发现,小吃城的弹簧门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安全警示,因此认定小吃城应负主要责任,而吴某作为小孩的监护人,在此事件中也应负部分责任。经调解,小吃城同意一次性向吴某赔偿医药费、车旅费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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