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巴南区南彭镇的农民潘聪今年23岁,由于还没有结婚便日夜幻想和女性发生性关系。胆小怕事的他害怕遭到反抗,不敢向年轻女性下手,便将毒手伸向了同村的老人和邻居的小孩。昨日,巴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强奸罪判处潘聪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2002年9月的一天下午4点左右,潘聪在巴南区南彭镇一粪池边对一名6岁幼女淼淼(化名)实施奸淫未遂。2003年9月到2004年底,潘聪将目标瞄准了8岁的邻居小孩婷婷(化名),先后多次乘婷婷大人不在之际,在婷婷家的卧室、堂屋、厨房以及附近的山林里多次对婷婷实施了奸淫。2005年4月6日上午10点左右,潘聪到同村一姓何的村民家喝水,发现何家只有一名64岁的老太太何某独自在家,顿时又淫心大起,强行对其实施了奸淫。
昨日,法庭审理时,潘聪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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