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8月30日消息(记者陈捷)国内第一部公路养护的地方性法规——《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下午,宁波市交通局在开元大酒店召开了《条例》宣传贯彻大会。
据了解,该《条例》于2005年5月31日在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宁波市实际而制定,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及乡道公路的养护管理,范围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安全设施、绿化及附属设施,它的出台将有利于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宁波市交通党工委书记、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局长奚际斌在会上表示,《条例》的出台与施行,为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先进的人文理念。奚际斌认为,《条例》对公路养护主体作了科学的界定与明确,对计划资金的安排作了法规上的明确,也为今后“费改税”作了前瞻性的安排,使得养护管理的各项工作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同时,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管理秩序方面,《条例》作了积极努力与探索,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先进人文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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