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宁波网消息(记者陈捷)近日,宁波市工商局公布了2005年上半年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这十大典型案件包括:医疗广告、药品、保健品等虚假广告,值得市民注意。
1、西安超英攀达荣化妆品有限公司在2005年5月20日利用报纸媒体发布“都邦胶囊”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宣传治疗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使用专家名义;广告内容低级庸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2、海曙广仁皮肤专科医院、江北协和门诊部、海曙嘉和医疗美容门诊部、海曙唯真门诊部在2005年6月7日、6月14日利用报纸媒体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该广告利用“健康主义”专版,以人物传记、专题报道等形式发布,属典型的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
3、石浦海军医院于2004年上半年连续利用电视媒体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该广告属以部队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违反了禁止以军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
4、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在2005年4月21日利用报纸媒体发布“青春宝抗衰老片”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该广告称“服用青春宝抗衰老片的总有效率为97%,服用对照组六味地黄丸总有效率为83.84%,两者相差13.16%,疗效高于六味地黄丸”等,该广告宣传有效率并与其他药品进行功效对比;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专家、医生、患者名义及形象作证明。
5、辽宁省鞍山制药有限公司在2005年4月至5月份利用电视媒体发布“筋骨活天麻胶囊”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该广告称“我原来的腿疼,吃了几盒筋骨活天麻胶囊,现在一点事都没有了……”等,篡改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药品广告内容;夸大药品功效;使用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
6、武汉同济现代医药有限公司在200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利用电视媒体以专题形式发布“百显克牌百夏塔热片”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该广告称“清体液干净彻底,修肽链迅速有效,这就是百显克彻底治愈皮肤病的关键”、“安全有效、无依赖、不复发”、“60天彻底治愈”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并在广告中出现多名皮肤病专家和患者为药品疗效作证明的内容。
7、李慧珍在2005年3月23日利用报纸媒体发布“活胰降糖灵”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此广告以患者名义宣传药品疗效;王叶美在3月24日利用同一报纸媒体发布“强肾脑立清”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该广告称“经三万余例患者临床验证,有效率100%,治愈率为97%以上”等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内容,以及多处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
8、宁波江东汉金方保健食品经营部利用报纸媒体于2005年6月13日发布“吸油基”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称“吸油基快速见效,一个周期小肚子吸平了,连续服用一段时间后,腹部被吸平了,肚子上的人妊纹也消失了……”等夸大功效用语;使用美国拂罗里达食品实验室的实验数据未表明出处;含有贬低其他减肥产品的内容。
9、宁波市江东脑力健保健食品店在2005年7月20日利用印刷品发布“脑力健”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宣传布“脑力健”保健食品功效和作用,称“医院已无法医治的病情吃了脑力健就可以使病人恢复健康……”等夸大用语;利用患者病例;将保健食品与医疗、药品进行功效对比进行宣传。
10、丹东市婕太化妆品有限公司在2005年7月1日至7月17日利用电视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花西”、“雪绒花”、“赛丽浓”祛斑霜虚假违法化妆品广告。该广告采用现场采访消费者、利用知名公众人物形象宣传产品;以消费者使用前后效果对比的形式暗示产品效用,严重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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