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新方案上报国务院待批将坚持公益性主导
中国宁波网综合消息 今年5月份以来,在国家相关部门对“市场化非医改方向”“医改总体上是不成功”的总结反思中,全国再度掀起了关于医改的大讨论。“一份关于国内医疗体制改革的新方案,经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长时间讨论修订、几年间数易其稿,目前方案的重大框架已经形成,相关各部委对此方案也已达成共识。”卫生部政策法规司雷海潮处长9月5日在上海举行的“2005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透露。
一位当日出席论坛的权威专家也向记者透露,据他了解,该新方案目前已经上交国务院,等待最后批准。
这位权威专家称,他并未参与医改新方案的具体修订过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国会坚持医疗服务以政府主导的公益性质不变,也不会完全照搬某一国家的医疗体制模式。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管办分离的同时,作为对公益性的补充,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医院。
这位权威专家同时建议,如果新的医改方案在国务院最后批准前,能进一步公开,在更广泛的人群内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相信对新的医改方案是一个完善,也将更符合最多人群的利益,确实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国务院研究中心一位权威专家表示:当前我国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着“三不分”的深层次问题,即医疗机构公益性与营利性不分、医药不分和管办不分。
据称,中国各级医疗机构多达30万家,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公益性的医疗机构,但是“95%以上的公立医院实际正按照营利性的商业模式在运营。”一味追逐利润,具有明显的趋利性。这位权威专家表示,下一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须实现“一个结合、三项分离、三个联动”。“一个结合”,就是将市场配置资源与政府配置资源结合起来,改变卫生资源在市场分配上存在的“重大城市轻小城市”、“重城市轻农村”,“重参保人群轻未参保人群”的问题。进一步放开医疗市场,但准入要严格,并实现医疗机构产权多元化,发展各种形式的医疗机构,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需求。“三项分离”一是指公益性医院与营利性医院的分离。公益性医院的一切运营成本由政府支付,主要面对低收入群体、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营利性医院则主要面向对医疗服务有更高需求的高端客户。其次,医药分离,打破医药“合谋”。这位专家强调,实行医药分离是最终的改革方向,但不能一蹴而就。她认为,利用5到8年的时间分三步实施医药分离:第一步,实行医药的分开核算,收支两条线;第二步,把医院和医院药房分离开来,使医院药房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可以暂时隶属于医院,由医院代管;第三步,则彻底实行医药的分业经营,将医院药房转变成社会化零售药店。在此之前,医院应该调整总收入比重,降低药价成本,增加药品招标的透明度,规范收费项目。医药分业后,彻底改变目前医院60%收入来自药品的状况。最后,管办分离。这是实行医改的重要保证。政府行政部门要抓紧界定公益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政策界限,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流程、规则、标准及总量控制等方面的监管。打破垄断,引进市场机制。“三个联动”,即医疗体制改革、医保体制改革、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必须进行整体制度设计,互相推动,共同完善。(记者尹智)
全民医保成医改远期目标2010年城镇居民全覆盖
在5日的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熊先军向记者透露,到2010年,我国所有城镇居民将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而呼声颇高的全民医保问题,也已经成为政府医保改革的远期目标。
根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镇居民中还有44%的人口是没有任何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也只覆盖到了1亿多农民,全国还有10多亿人口被挡在了医疗保险的大门之外。
熊先军告诉记者,目前情况下,要实现全民医保还是有一定距离,应该分步骤、分阶段进行。未来几年里,我国的医疗保险改革将按照先城镇后农村、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落后地区、先正规就业人群后非正规就业人群,再次非就业人群的梯次方式推进。同时将商业医疗保险、职工家属、农民及其家属都纳入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去。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副会长于宗河表示:“完全由政府支付13亿人口的医疗保险是不现实的,但是由商业保险等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则可完成‘全民医保’。”首先,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拨款的15%是应该得到保证的;其次,城镇医疗保险中有一部分企业、职工出资,这些已经占到24%左右。而个人承担20%左右将是比较合理的比例,如果其中实在有人承担不起,政府应该建立救助机制。剩下大约40%左右的卫生总费用,则可以依靠社会资金的筹集、卫生彩票的发行以及在许可范围内发行债权,提供“会员制服务”,甚至医院自己办理保险等方式来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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