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下列申请人向我局申请船舶名称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无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变更船舶名称。
申请人:宁波市鄞州昌顺海运有限公司原船名:浙甬油31拟变更船名:浙甬油7;原船名:浙甬油32拟变更船名:浙甬油6;申请人:罗永建原船名:金富星36拟变更船名:永星36联系人:陈娆红联系电话:0574-876692762005年8月31日
编辑: 王巍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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