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从宁波市建委获悉,从本月起,个人二手房贷款资金管理方式作出修改。原先采用的二手房买卖专款专用帐户将在本月25日前被取消,今后二手房贷款资金即按揭款将一律不进入房地产中介机构在银行开设的所有帐户,而改由银行直接划入买方或卖方的个人结算帐户。
根据市建委和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的“个人二手房贷款管理修改意见”,原有的“交易房款专用存款支出帐户”即二手房买卖专款专用帐户将在本月内取消,房地产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当事人不再签订《二手房交易房款监督支付协议》。而此前,买方的定金、首付款和从银行申请成功的按揭款,全部要打入专款专用帐户,要动用这些资金,必须经由中介、买卖双方三方签字同意才能从银行取出。
按照修改后的二手房贷款管理办法,二手房买方还是可以申请按揭贷款,但只有经审查符合信贷条件,并在确认二手房过户已成功、办妥他项权证后,银行才对其发放按揭款。不过,这笔按揭款将一律不得进入房地产中介机构在银行开设的所有帐户。贷款银行将把按揭款直接划入买方或卖方在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帐户,至于是划给买方还是卖方,新规定要求买卖双方要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必须在贷款审批前由买卖双方一起在贷款银行当面签署,提交贷款银行。如果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卖方个人结算帐户,还必须有买方的授权,授权书应在贷款审批前由买方在贷款银行当面签署并提交贷款银行。
市建委方面表示,之所以对个人二手房贷款作出修改,主要是出于保障买卖双方资金安全的考虑。此前,尽管有专款专用帐户,但本市还是发生了部分不法中介违规动用客户购房款、按揭款的事件。现在银行按揭款改由银行直接划给交易方,中介将无法染指这笔资金。
本市一些大的房产中介普遍对新的二手房贷款管理办法表示认同,但也提醒市民今后应该更加注意首付款的资金安全。按照新的二手房贷款管理办法,买方申请的按揭款可以保证不被中介违规动用,但其首付款则因为专款专用帐户的取消而无处可放。如果买方直接将首付款交给卖方,一旦房子有产权纠纷等因素而办不了过户手续,这笔资金的安全将得不到保障。因此21世纪立得有关负责人建议,买方还是应该把首付款先交给中介,再由中介转交卖方,这样一旦出现问题且找不到卖方收回这笔资金,买方还可以要求中介承担居间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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