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早6时许,市民严先生下楼上班时,偶然在小区里看到了一张代替人怀孕的小广告,带着惊讶的表情,严先生继续在小区里寻找,又发现另一张“代孕广告”。
群众反馈:“代孕广告”凌晨后出现
在严先生居住的南开区鞍山西道龙井里小区,记者见到了这两张“代孕广告”,上面写着:“重要启示!本人承担怀孕工作,有意者请联系。希望代为保密,谢谢!”联系人是一个叫方某的人,在这则“重要启示”的末尾,还有两个联系电话。据龙井里居民陈某说,两张“代孕广告”前日晚上11时左右还没有出现,他推断是有人在凌晨时分将广告张贴上的。另一位小区居民也这么认为。
联系对方:代孕需付费两万元
上午11时,记者拨通了23595***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名操南方口音的男子,一上来就问记者是不是看到了广告才打的电话,当记者表明要询问代孕细节的来意后,男子直接切入了正题。以下为记者与男子的对话选登。
记者:“可以代替怀孕的是你什么人?”
男子:“我熟悉和了解的人,保证知根知底。”
记者:“代替怀孕的费用是多少?”
男子:“两万元,不讲价。”
记者:“对方(孕母)各方面条件怎样?”
男子:“长相标致,年轻貌美。”
记者:“孩子生下来后对方(孕母)如果反悔了怎么办?”
男子:“有协议,不会反悔。她挣的是钱,不是为了要孩子自己养。费用可以先付一部分,省得你们不放心。”
记者:“她不是第一次(代替人怀孕)这么做吧?”
男子:“经验多得很,再说不是一个人。”
专家分析
市妇产医院妇产科一位资深专家告诉记者,根据她的经验,记者联系的代孕者很可能文化水平不高,尽管在交谈中,对方主动提出协议、孕母(代孕母亲)相貌、经验等事宜,但却忽略了重要一点,那就是孕母的健康状况(智商、身体条件、是否有疾病等)。这位专家还说,因为代孕引发的社会问题很多,所以从2001年开始,我国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实行代孕技术,但因为需求市场的膨胀等原因,暗箱操作的代孕屡禁不止,甚至我国南方一些城市还出现了代孕中介。
律师说法
天津市方正律师事务所一位资深律师表示,在代孕是否合法的问题上,因为目前我国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因此无法界定。代孕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会引发疾病传染、孩子监护权混乱等一系列遗留问题,因此,很多律师都曾提出建议,呼吁我国尽快对此立法。
名词解释:
“代孕”概念:“代孕”代孕,来自西方,是指一对夫妻如果女方由于先天没有子宫,或者因病将子宫摘除等原因,无法孕育胎儿,将他们的精子和卵子在体外试管中人工授精,再进行人工培育形成胚胎,植入另一位有正常子宫的“代孕母亲”的子宫内。它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包括人工授精技术、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记者陈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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